陽光城小區,一消防通道被兩輛車占個嚴實。
私家車“鳩占鵲巢”,經常堵住消防通道,11月11日記者在即墨市探訪發現,由于車位緊張,小區內私家車隨意占據消防通道的行為越演愈烈,雖然部分居民知道占用消防通道的危害 ,但車主也吐苦水認為是停車難衍生出小區內的停車亂象。而記者了解到,今年青島市就發生過小區起火,但因私家車堵路導致消防車輛無法及時救火而損失慘重的事故,這種安全隱患不容小覷。對于私家車亂占消防通道現象,市民可以找轄區派出所反映。
“鳩占鵲巢”,還不留聯系方式 11月11日,記者來到名門世家、江南花園、馬山新城和即發陽光城探訪發現,在這些小區內,私家車亂停車占用消防通道的情況時有發生。下午4點40分,記者在馬山新城一處消防通道上看到,雖然旁邊就有嚴禁占用的標志,但是幾輛車還是視而不見,半個車頭已經伸到了消防通道上,剩下的道路寬度僅能讓一輛小轎車單向通過。
下午5點10分,記者又來到即發陽光城小區內,在小區東門入口處最近的一處消防通道上,幾輛私家車已經將消防通道的入口堵得嚴嚴實實,就連小區居民想借道消防通道回家都要在車輛間側身通過,而在名門世家亂停車占用消防通道的情況則更多。探訪中記者發現,很多私家車不光是占用了消防通道,而且在車上沒有留下聯系方式,一旦發生事故則要通過物業查找業主聯系方式,很容易耽誤救援時間。
而因為私家車亂占消防通道,小區起火消防車輛沒法及時救援的事故這兩年在青島市時有發生。2013年6月26日中午12點10分,新貴都小區一住戶家中起火,由于小區消防通道被私家車占據,樓道里的消防栓也沒有水,消防員只好接起200多米的水帶將水引來救火,事故中不僅住戶損失慘重,樓上3家居民也遭殃。2014年2月16日晚7點左右,嶗山區銀川東路一小區居民樓發生火災,由于小區里面的私家車亂停亂放,消防救援車輛在抵達現場之后無法及時救火,導致住戶損失慘重。
車位少停車難衍生停車亂象 記者在探訪中發現,由于是下午下班的時間,不少小區內的停車位內停得滿滿當當,在一些小區的單元樓前都停放了車輛,“小區里車位就這些,剛開始規劃的時候車位用不了,后來買車的多了就不夠用了。”在名門世家居住的陳女士說,小區里上班日白天挺寬敞,到了晚上私家車就跟“趕集”一樣,到處停的都是車。
“沒買到車位,沒辦法就停路邊了,也擔心車被劃什么的,但是沒辦法。”家住即發陽光城的朱女士說,自己家的車每天幾乎都會面臨“搶車位”,雖然不占用消防通道,但是有時候為了停車會繞著小區轉好幾圈找位置。“還是車位少了,不光小區里,外面也不好停車。”探訪中,很多小區居民說他們認為還是因為車位少停車難才衍生出現在的停車亂象,即使有些車主希望多些車位停放,但小區內目前確實沒有多余的地方。
而在馬山新城小區內,居民姜義通說自己在小區租的房子,小區里給他的感覺是白天空蕩蕩,晚上就成了停車場,由于小區里停車難,晚上個別的車還會停放在小區外的馬路上。
亂占要追責,最高罰5萬元 記者從消防部門了解到,由于亂占消防通道會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車主停車的一己之便可能會威脅到很多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情節較輕的,責令違法單位當場改正,情節嚴重的 ,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而除了亂占消防通道的個人和單位要承擔責任外,《山東省消防法》36條有明確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實行自治管理的業主委員會對占用消防車通道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業主委員會應當通知占用人糾正;拒不糾正的,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消防法》第十八條規定:“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如因消防通道被堵造成消防隊救火延誤,受損業主有權向物業索賠。
記者從消防部門獲悉,居民要投訴私家車亂堵亂占消防通道的情況可以找轄區派出所反映,民警將根據居民反映的地點前往處理,如果車主拒不配合挪車公安部門為小區居民安全,有權將車強行拖走。文/圖 記者 賈廣鵬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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