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清凱 通訊員 韓淑文 呂繼軍) 近日,記者從諸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諸城市召開居民社會保險工作會議,對2015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標志著諸城市城鄉一體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開始進入實施階段。新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惠及千家萬戶的民生工程,個人繳費低,政府補助高,最重要的是可以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山東省自2014年1月1日起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行整合,建立起全省統一、城鄉一體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濰坊市政府在2014年8月下發通知,決定實施《濰坊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根據這一辦法,諸城市對原來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行了整合,從2015年度開始實施新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楊主任介紹,統籌城鄉是這一醫療保險制度的最重要特點,凡在諸城市行政區域內、不屬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大中專院校學生以及其他在我市長期居住的外地居民都應按規定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楊主任特別提醒,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1年內可隨時參保,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憑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等到鎮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手續,繳納出生當年的醫療保險費,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當年醫療保險相關待遇,超過3個月參保的,自繳費之日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超過1年的按繳費期規定執行。
據記者了解,按照新的新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將設兩個檔次。一檔為每人每年110元,二檔為每人每年200元,實施辦法要求家庭中符合參保條件的所有成員應選擇同一檔次繳費標準參保,允許以社區(村、居)或鎮(街、重點園區)為單位選擇統一的繳費檔次。2015年政府補助每人每年360元。
居民選擇繳費檔次時,要注意不同檔次所享受的不同醫療待遇。記者發現,除一些報銷比例有所區別外,重要的一點是選擇二檔繳費的,參保人員在濰坊市內可任意選擇定點醫療機構,而選擇一檔繳費的還要受到一些限制。
居民個人醫療保險費的籌集以社區(村、居)為單位進行,大中專院校學生以學校為單位組織參?!,F在參保登記工作已經開始,繳費截止到11月30日,城鄉居民要及時繳費參保,避免漏保。
新規變化 更方便、更廣泛、可轉接
新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原來實施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比,有了很多可喜的變化,人社部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了部分重要的政策調整。
調整之一,大病保險覆蓋人群更廣。2015年起,居民大病保險不再執行20類重大疾病補償政策,統一按醫療費用額度進行補償,對居民一個醫療年度發生的住院(含門診慢性病)醫療費用,經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后,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險再給予補償。
調整之二,無第三方責任人的意外傷害事故住院費用可報銷。因無第三方責任人的意外傷害事故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審核后確認無責任人的,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聯網結算住院醫療費用。
調整之三,濰坊市內自由就醫可選擇的定點醫療機構增多。2015年開始,選擇一檔繳費的,參保人員在濰坊市內可任意選擇二級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選擇二檔繳費的,參保人員在濰坊市內可任意選擇定點醫療機構,無需轉診。
調整之四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可轉接。2014年以前按規定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轉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時,其在本市范圍內參加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的累計繳費年限,每滿5年視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1年(折算不滿 1年的,按此辦法折算到月)。
調整之五,藥品目錄增加了,診療項目放寬了,可補償的多了。另外,對于長期在外地居住的參保人員辦理異地就醫手續等個別情況,也制定了更加方便的實施辦法,更多的政策,市民可以咨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是6072856、6082589。
相關鏈接 醫療保險待遇具體有哪些?
為讓市民充分了解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哪些待遇,記者把實施辦法中有關規定列舉如下:
1、門診待遇:參保人員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由門診統籌基金支付50%,在一個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450元。
2、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濰坊市執行統一的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經本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審核確認后,在自己選擇的門診特殊慢性病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3、住院待遇:參保人員在濰坊市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根據醫院的等級和繳費檔次確定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
4、生育待遇:參保人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分娩住院醫療費用納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實行定額結算,定額標準為800元。
5、大病保險待遇:參保人一個醫療年度發生的住院(含門診特殊慢性病)醫療費用,經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后,個人累計負擔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超過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險給予支付,具體實施辦法執行省統一規定。
6、最高支付標準: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
記者 王清凱 通訊員 韓淑文 呂繼軍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本文地址:http://zhucheng.bandao.cn/news.asp?id=246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