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的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城市化建設程度的進一步加深,機動車數量猛增。機動車為市民的出行帶來了便利,但隨之而來的還有交通事故量的激增,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直接損失。而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間接損失更是直接損失的10~15倍。加強城市交通安全管理,降低交通事故數量,刻不容緩。
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是復雜的系統工程,參與因素眾多,而我國還存在著道路安全基礎薄弱、監管意識缺位、駕駛員文明安全駕駛意識不高的現狀。強化交通安全管理,必須從每一個道路組成因素抓起 ,強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加強道路安全管理,全面構建交通安全體系。
人、車、路是城市交通的主要參與要素,因此,城市交通安全管理也要從這三個方面入手。世界上多數國家的公眾輿論和交通管理機構的官方,在調查交通事故時,都簡單地認為交通事故發生的基本原因是由于道路參與人(駕駛員、行人)的粗心大意、車輛的技術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對于事故的發生歸咎于人與車,特別是人,而對于道路建設這一事故發生的物質前提基本不考慮或很少考慮。實際上,當我們進行認真細致的分析就會發現,道路建設狀況極大地影響到城市道路安全,應該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將其納入事故的原因分析之中。
每一輛車行駛于道路上,都是由人、車、路形成的有機協調系統,其中任何一個因素遭到破壞都有可能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因此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是這一系統的協調受到破壞的結果。在對大量的交通事故進行分析的基礎上,從中可以發現多數交通事故的發生與惡劣的道路條件是分不開的。駕駛員的過失無疑是產生交通事故的直接起因,但不良的道路條件能夠誘發、放大人的過失,也就是說,表面上人的過失有可能是人、道路、環境共同作用的結果。道路條件對交通安全的影響,有一部分是直接的,而大部分是間接的,它通過對駕駛員的誤導使駕駛員產生錯誤的判斷從而導致事故;或者當駕駛員發生失誤時,無法根據道路條件進行適時地修正,使得駕駛員的失誤導致事故。在進行事故原因分析時,必須將道路狀況納入考慮之中。因此,加強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就是要做好公路基礎建設,包括道路中央護欄、隔離帶、綠化帶、道路照明設施等設備的規劃和設置。同時,根據道路實際運行狀況,及時調整、修正,避免為行車造成安全隱患。
人作為道路交通的主要參與因素,是具有極大不穩定性的因素。人與自動化的調節系統不同,在面對危急情況時難以及時準確有效地做出反應,而且受到情緒、身體狀況的影響。面對危險狀況時,駕駛員要在有限的時間里做出正確的應對,極易可能導致事故。因此,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就要加大對駕駛員的管理和駕駛素質的提升,嚴格把關駕駛證件的發放。而另一重要參與者——行人在參與交通活動時,行動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且具有一定的從眾心理,往往不顧交通信號的指示和交通法律法規的要求。加之行人缺乏必要的保護,在交通活動中的是極易受到傷害的弱勢群體。一些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就是為了躲避突然出現的行人而發生的。無論從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還是保護群眾的生命安全的角度考慮,提高行人的交通文明素質都十分迫切。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某些城市道路未給行人提供便捷的道路通行條件,所以加快完善人行橫道、過街天橋等道路安全設施也是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一條途徑。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基礎依然薄弱,還有許多影響和制約道路交通安全的難題未得到有效解決,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仍不容樂觀,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任重而道遠。李罡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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