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高璐 通訊員臧傳國 王剛) 近日,記者從諸城市衛生局了解到 ,根據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諸城市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啟用新版《出生醫學證明》電子簽發管理系統,新的管理系統已在全市正常運轉,截至目前,已簽發完成5643份新版《出生醫學證明》。
據悉,根據相關細則,《出生醫學證明》領證人不是新生兒母親,應提供新生兒母親簽字的委托書、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以及領證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辦理時限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限一個月內申領《出生醫學證明》。自2014年5月1日起出生的新生兒 ,在為其辦理首次簽發時 ,如出生時間已超過一年 ,辦理人應提交法定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因無法核定新生兒母親信息而未獲得《出生醫學證明》的新生兒,如果新生兒父親能夠提供證實血緣關系的證明,經戶口登記機關調查核實后可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隨父落戶。
同時 ,衛生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 ,新管理系統的升級和使用,進一步規范和調整了《出生醫學證明》簽發流程,增加了疾病篩查管理模塊,使《出生醫學證明》的簽發管理更加科學化、規范化。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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