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諸城市檢察機關受理了一起信用卡詐騙案,犯罪嫌疑人以能為受害人消除銀行的不良信用記錄和辦理大額信用卡為誘餌,輕松騙取了受害人的信用卡和密碼,然后一路消費,騙取受害人近六萬元現金。
吹噓 花錢能清除信用卡不良記錄
王林(化名)夫婦是生意人,為了做生意方便就向銀行申請了信用卡,可透支額度8萬元,有時因為資金周轉不開,沒有及時給銀行還款,因此產生了不良信用記錄,王某夫婦想把不良信用記錄找人消除掉,還想著把透支額度再提高一些。于是王某通過朋友找了一個所謂的“能人”劉毅(化名)。
劉毅是枳溝鎮人,他在上網聊天的時候偶爾得知有人能消除銀行卡上不良信息記錄,但是要付一定的費用,于是他便到處吹噓自己能消除不良記錄。當王林夫婦找到他的時候,他裝模作樣地答應了,記下了王林的姓名、電話、住址、卡號等,并說盡快跟自己在某金融中心的朋友聯系,先消除不良信用記錄,再帶著卡去提高透支額度。
其實劉毅因借高利貸而陷入“經濟危機”中,天天被追債,過了幾天,想起王林托付給自己的事情,就想到,何不先把王林的錢提出來自己用一用。
真相 騙來信用卡盜刷六萬余元
劉毅告訴王林這幾天要去出差,讓王林把信用卡送過來,深信不疑的王林把信用卡和密碼都給了劉毅,還給了劉毅幾百元辛苦費。
卡和密碼到手后,劉毅立即聯系了信用卡套現的李某,三天的時間內,李某用虛假交易的方式為劉毅刷卡套現五萬元。王林收到銀行提示后,急忙打電話問劉毅是怎么回事,劉毅謊稱自己正在上海為他提高信用卡額度,需要先把他卡里的錢打到自己的卡上,等回去就把錢打給王林。信以為真的王林便沒有太多追究。劉毅見王林這么好騙便越發大膽,于是又持王林的信用卡到商場去買了近一萬元錢的東西。
過了幾天,王林打電話追問事情辦的怎么樣了,劉毅說自己還在上海,讓王林有事發信息。又過了幾天,王林再打電話給劉毅時,電話總是無法接通,這時王林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就報了警。5月30日,民警通過摸排調查將劉毅抓獲歸案,目前,劉毅已經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捕。
分析 拿錢改信用記錄不可取
“專業消除個人不良信用記錄,電話……”不少市民的手機曾收到過這類信息。針對這類信息,諸城某業內人士告訴記者,2013年3月15日,中國第一部征信業法規——《征信業管理條例》的正式實施。信用卡產生逾期還款記錄,持卡人堅持還完所欠本息,之后再堅持正常用卡24個月,卡上的不良記錄就會消除的說法已經不再適用。他說:“《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征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
“個人征信記錄的管理和查詢都是央行在統一管理,只能用時間來抹掉,在這段時間內你和銀行等金融機構打交道都會受到影響。居民的個人信用記錄是在央行的個人征信系統里保存的,根本不可能被人為修改的,那些拿錢改信用記錄的歪門邪道是不可取的,都是騙局。”該人士說。
方法 哪些措施可修復負面記錄
記者咨詢業內人士了解到,如果信用報告中已存在負面記錄,首先是要避免出現新的負面記錄;其次,要盡快重新建立個人的守信記錄。
個人應當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養成良好的信用意識和習慣,從根本上避免因出現負面記錄而給自己造成的不利影響。注意養成良好的消費習慣和還款習慣,對于日常消費、貸款和各類繳費,要注意還款期限,避免出現逾期;妥善安排有關信貸活動,并做好關聯預警提示;選擇合適的還款方式,采取有效的提醒措施,確保每筆貸款和信用卡按時還款。不要因為一時疏忽大意讓自己背上無謂的“黑鍋”。
而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只有錯誤數據,經過商業銀行糾錯后,能改正系統中的錯誤。而這樣的改正并非隨便操作,從制度上講,幾乎不存在隨意刪改的可能性,因此,號稱能刪除不良信用記錄的,都是騙局,市民切不可疏忽大意。 記者 遲海雯 本報通訊員 朱儉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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