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進行摩托車違法行為查處。
進入夏季,摩托車交通事故進入高發期,加之天氣炎熱,部分摩托車駕駛員將頭盔視為一種累贅,為了遏制摩托車交通事故多發勢頭,保障群眾生命安全,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專門組織民警開展了摩托車違法行為整治行動,針對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涉牌涉證、超員載人以及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進行了嚴格查處。
■現狀
駕駛員不戴頭盔理由多種多樣
2014年5月27日下午6時,記者在諸城市密州路與和平街交叉路口隨機詢問了一位沒戴頭盔的摩托車駕駛員,駕駛員說自己有頭盔 ,但是路程短,十來分鐘就到了,沒必要戴,“我很遵守交通規則,從來不搶紅燈不橫穿馬路!”交警對其多加勸導,并予以處罰。而另一名不戴頭盔的市民說,“今晚我要參加個聚會,怕把發型壓壞了。”“我家離這邊很近的,十分鐘的路程不用戴頭盔 ,很快就到了!”市民李先生說。“實在是太熱了,一戴上就悶得慌,壓著頭發的部分汗如雨下,這叫我怎么戴?”王先生說,天冷了還會拿頭盔來避風避寒,而現在天氣炎熱,戴上頭盔捂著很悶,所以騎摩托車時根本不會戴頭盔。
各種各樣的理由顯示出了很多駕駛員只圖不戴頭盔方便,對騎摩托車不戴頭盔這一交通違法行為認識的淺薄。記者了解到,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已成為諸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重要隱患,而騎摩托車不佩戴頭盔則造成了交通事故死亡致殘率的偏高,為此交警大隊專門組織民警開展了摩托車違法行為整治行動。
■危害
不戴頭盔交通事故死亡致殘率高
諸城市交警大隊宣教科科長袁偉告訴記者,摩托車在行駛時其平衡系數較低,而且駕乘人員身體無遮擋,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容易傾翻,駕、乘人員的頭部會首先著地,極易造成顱腦損傷及死亡。
“很多人覺得戴上頭盔不舒服,來回穿戴麻煩,甚至還有僥幸心理,覺得自己不會發生事故,這都是不可取的,是認識上的誤區。”袁科長說,戴上頭盔不僅可以降低外界噪音影響,提高安全行車集中注意力,也可以起到改良視線、保護頭部要害的作用,摩托車高速行駛過程中,一旦發生碰撞、側翻,摩托車的駕乘人員往往會被高速拋出而造成傷亡。佩戴安全頭盔則可大大降低傷害后果,當頭部在事故中受到猛烈撞擊時,頭盔半球形的光滑外表可使沖擊力分散并吸收沖擊力,從而有效地保護頭部,同時撞擊中頭盔的變形或破裂以及頭盔內部的防護墊也會給頭部以緩沖,吸收一部分能量,從而降低傷害后果。
■處罰
不戴頭盔將罰款50元扣2分
同全國大多數城市一樣,諸城市交警對騎摩托車不戴頭盔的行為也會進行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騎摩托車必須戴安全頭盔。根據相關法規,諸城交警將對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處以罰款50元、記2分的處罰。
袁科長說,“交通法規不是無緣由地制定出來的,而是千千萬萬個血的教訓總結而成的行為規范,用來保護人的生命安全的。戴不戴頭盔,看似純屬駕乘者的個人行為,實則牽涉到家庭的幸福美滿、社會的有序和諧。”因此,交警提醒騎摩托車的駕駛員,一定要戴安全頭盔。
記者了解到,在摩托車違法行為整治行動中,交警將通過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短片、發放宣傳資料、在城區主要街道懸掛橫幅等形式,宣傳摩托車不戴頭盔的危害。在行動中還將重點治理車流量大、交通事故集中、人員密集的城區和鄉鎮路段,著重對上班前、下班后摩托車出行頻繁時段展開治理,全面開展駕乘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文/圖 記者 遲海雯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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