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賈曉宏 丁揚) 在2013年9月1日施行的《青島市控制吸煙條例》,明確劃分了六大類禁止吸煙場所,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人員和管理吸煙者違反規定,都將被處罰款。2013年12月29日,記者通過走訪即墨多家公共場所發現,大部分公共場所禁煙效果比較明顯,但仍有少數公共場所依舊煙霧繚繞。
2013年12月29日,記者來到即墨市中醫院發現,醫院內張貼著“無煙醫院,禁止吸煙”的標志。在門診大廳、住院部等顯眼位置沒有市民吸煙,但是在門診樓的等候區和入口處、住院部的廁所等場所仍舊有人吸煙。上午10點左右,記者一走進中醫院就發現一市民在門診樓的入口處抽煙,走進門診樓后,又一市民在等候區吸煙。
而餐館、網吧、臺球廳等場所的“冒煙”現象更加嚴重。記者在文化路一家網吧發現,在網吧里上網的人有不少人正在叼著煙,網吧內充斥著一股濃濃的煙味。
記者了解到,在2013年9月1日施行的《青島市控制吸煙條例》明確劃分了六大禁止吸煙場所,并且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人員和管理吸煙者違反規定,都將被處罰款。其中,市民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不聽勸阻的,由控制吸煙監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200元的罰款。禁煙場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違反條例規定的,由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將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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