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家長跟孩子的作息時間不同步,孩子上下學的接送、午飯的解決、作業的輔導成為一些年輕父母們擔心的問題。記者調查發現,瞄準許多小學生家長的新需求,托管行業應運而生 ,在城區幾所小學門口,幾乎都有提供接送、輔導、就餐等服務的托管機構的身影,但這些發展迅速的托管機構卻無人監管,家長呼吁學校接手學生。
托管市場興起,校門口“扎堆”
12月13日11點半左右,西郊學校的小學生們排著隊陸續走出校門,西郊街道頓時熱鬧起來。記者發現,在類似趕大集的學校門口,除了道路旁邊等待的家長外,還有三四個人手里分別舉著寫有“XX托管”的牌子,伴隨著的還有一陣擴音器的吆喝聲,不一會,他們身邊就圍了不少嬉鬧的小學生,看起來生意不錯。
記者調查發現,城區幾乎每個學校附近都有幾家托管機構,甚至在南外環的明誠學校附近就有十幾家。托管機構主要集中在學校附近家屬區及周邊出租屋,多數由私人承辦,屬于“家庭小作坊”模式。規模小的可以接納五六名學生,多的則可以接納二三十名。其中一家托管機構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她干托管已近兩年了,在學校附近的居民樓里租了三室一廳,剛開始干的時候生意冷清,不少家長擔心午飯質量,孩子安全等,報名的人很少。“我是從周圍的朋友同事做起的,明誠學校附近就是人民醫院,大多數有孩子的醫生家長忙起來根本顧不上孩子,我托朋友在醫院里說了一下,現在手里有 20多個小學生了,規模逐漸擴大。”
收費標準每月200~300元
托管機構逐漸興盛,在競爭愈演愈烈的情況下,他們的收費標準又是如何制訂的呢?記者調查了解到,他們的收費大都維持在每個月200~300元,收費的差別主要在于管理費的多少。“一頓午餐10塊錢,每個月的管理費30,一個月下來一個孩子也就230元。”某托管機構的負責人說道。“我們家給孩子的標準是兩菜一湯,雞背燉土豆、肉丸子、芹菜、黃瓜肉丁、炒豆芽、白菜頓粉條、西紅柿雞蛋湯、紫菜湯、小米粥等,一天一個樣。”
記者發現,這些托管機構主要的職能一般都是在工作日的時候幫家長照顧孩子,中午管飯、照顧孩子午休,下午的時候再幫忙接一下孩子,順便看著孩子寫作業,等家長下班的時候接回去。而休息日的時候隨孩子一起雙休。“如果家長雙休的時候沒時間我們也是可以幫忙看孩子的,但是一般家長都不放心我們的教育水平,更傾向于給孩子報輔導班。”
家長沒有時間,無奈送托管
記者了解到,將孩子送入托管機構的學生家長主要有幾種情況:一是學校離家較遠,家長工作繁忙,沒有時間和精力照顧孩子;二是孩子較頑皮,希望有人能幫助管束和輔導功課。一位家長陳女士說,自己和丈夫工作都很忙,孩子年齡小,現在有托管機構來做這些事,免除了自己的后顧之憂。但陳女士也謹慎地說:“家長肯定希望找比較正規的機構托管小孩,環境和衛生狀況如何,從業人員是否具備相關資歷,孩子是否能在這里得到良好的照顧和輔導,這些都是我們非常關心的問題。”
陳女士介紹,她在上學期就已經把孩子放在托管機構了,開始的時候也是抱著懷疑的態度試了一段時間,后來覺得還不錯才繼續放在原處托管。陳女士說:“我對象是開公交的,自己跑保險,中午根本沒時間照看孩子,便把孩子放在熟人介紹的托管機構了。”據她介紹,孩子在托管那挺好的,伙食質量也不錯,跟幾個小朋友一塊吃飯挺高興的。
為了讓孩子有一個好的學習環境,許多家長寧愿為孩子選擇一所離家較遠的好學校。家住孔戈莊附近的張女士就把小孩送到了府前街小學讀一年級,但是由于來回往返太費時間,孩子飯也吃不好覺也睡不安穩,不得不把7歲的孩子寄放在學校附近的一家托管中心。張女士告訴記者:“我也擔心托管的條件不好,但是孩子太小,根本沒有自理能力,總不能讓他自己在教室待一中午。而且每天孩子6點多就起來了,我也希望他中午能睡個午覺。”
孩子放學“落跑”,安全存隱患
曾經有新聞報道:由于學校與托管中心交接出現問題,濟南市一名年僅7歲的小男孩,在校門口被車禍無情地奪去了生命。而學校與托管中心各執一詞,互相推諉,誰都不愿承擔責任。這樣的慘劇觸目驚心,同時也發人深省。
小學生正是好動調皮的時候,再加上上課在教室里坐了半天,很多家長擔心孩子放學后可能會跟脫了韁的野馬似的到處亂跑,那么要有小學生值日或者“落跑”,托管機構是怎么處理的呢?
帶著一系列的疑問,記者跟隨著托管隊伍從校門口出發,發現大多數托管機構都有兩名老師負責接送學生,在隊伍的一前一后,如果發現有調皮的孩子在路上逗留,會及時把孩子領回來。但是也有老師管不過來的情況,時有“落伍者”,老師不得不扯著嗓子維持秩序。
設施簡單,工作人員無相關證件
在某托管機構,記者看到墻上貼有“××家政服務公司”的營業執照,伴隨著小學生們嬉鬧著進入大廳,師傅們把盛著熱菜的兩個菜盆端上桌,然后孩子們排隊拿著餐具領餐,單從飯菜的質量看,有葷有素,搭配還算合理。但當記者詢問工作人員是否有衛生許可證時,工作人員閃爍其詞,說是不清楚。記者發現,在大約20多平方米的房間里放著5張桌子,20多位孩子在一起吃飯還算寬敞,而三間臥室里分別擺放著三四張上下鋪的床,供孩子們休息,相對空間有點緊張。
其他省市校外托管的相應措施
制定管理辦法。鑒于校外托管涉及眾多部門和管理主體,建議由政府負責牽頭,召集教育、衛生、工商、消防等部門,依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規,結合我們這邊的實際,制定《小學生托管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規范托管行為和管理方法,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教育部門負責對托管機構學生活動指導管理;衛生部門負責對其飲食安全、衛生等監督檢查管理;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對舉辦在出租房屋托管機構的治安和消防安全的管理;工商部門負責托管機構的審批登記并督促檢查托管機構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落實。
規范審批登記。校外托管機構,應參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按照審批程序和設置標準,到當地民政、教育 、工商等有關部門申請登記,并取得消防安全、衛生許可證,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再由工商部門頒發營業執照。
未明確托管是由哪個部門來監管
教育局的工作人員指出,托管機構不僅僅對學生放學后進行作業輔導 、管理學生,還提供午餐、接送等不屬于教育范疇的服務,所以不能簡單將其歸類于民辦學校或者教育培訓機構,也不能將其界定為民辦教育機構。但托管機構對小學生提供托管服務而相應收取服務費用,具有贏利性,服務對象的特殊性又使得其區別于家政服務公司提供家政服務,所以同時兼備教育性和社會性的托管機構一直游離在空白地帶。“托管機構的管理可能涉及工商、教育、衛生等多個部門,但是現在還沒有明確托管是由哪個部來監管。托管雖然托管的是學生,但并沒有教育部門頒發的相關證件。”
隨后記者電話咨詢了物價局、民政局、工商局等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他們均表示目前沒有明確的規定托管中心屬于哪個部門管理。物價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托管中心因為不屬于民辦教育性質,所以其收費的行為不適用于《 民辦教育收費管理辦法》,對現在托管機構亂收費的狀況物價部門也沒有具體執法依據。對于家庭小作坊式的托管機構,工商部門認為托管機構提供的是教育服務,屬于非贏利性機構,自己也沒有管轄權。學校主導,眾望所歸
調查一圈下來記者發現,這些托管機構要么是私人的,要么是老師的,唯獨沒有學校組織的。記者在明誠小學門口,隨機對幾位家長問了同一個問題:“如果您的孩子需要‘ 托管’,如果學校組織專門托管,您是選擇托管在學校還是校外?”所有家長毫不猶豫地回答托管在學校。
“相對于校外的托管,把孩子留在學校內肯定更好。”一位家長告訴記者,孩子不出校門更安全,其次學校是管理學生的專業機構,在孩子的學習、生活、玩耍上,都應該更科學。“最關鍵的,萬一孩子在托管期間出了什么問題,找學校肯定比找校外托管機構更容易理清責任。”另一位家長也表示希望學校做托管,“學校的管理應該做到多樣化、貼心化,用自己無可比擬的專業資源,切切實實為家長分憂。
記者從網上了解到,目前已經有不少城市的學校開始接手學生托管,但由于目前龍城的小學內并沒有食堂,沒有學校吃這第一口“螃蟹”。
一學校的校長對于家長的要求也是一肚子苦水。“ 一大堆孩子在學校,這段時間怎么過?伙食質量怎么保證?這都得花費很多的精力,工作量也相當大,再說萬一學生在校期間出了安全問題怎么辦?”另外,站在老師的角度,這位校長指出:“老師也是受勞動法保護的,工作滿八個小時需要休息,而且并不是說給學生上完課就沒事了,在素質教育的背景下,老師的壓力非常大,除了上課,還要備課。目前為止,還沒有給值班老師補貼這一項,對老師來說,托管是一項工作之外的義務。”
文/圖 記者 高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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