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市民在利群超市購買放心肉。
記者從工商局獲悉,今年以來,豬肉價格持續走高,自五月份以來,工商部門對本市集貿市場生豬產品交易情況進行了調查。這次調查,委托基層工商所調查了139個集貿市場、8個超市的289戶生豬產品經營業戶。通過調查,了解生豬產品流通渠道 ,發現問題,完善監管措施,規范市場交易行為,維護生豬產品市場交易秩序。
養殖成本高導致生豬市場價格上漲
工商部門調查得知,本市月交易生豬產品751100kg左右,98%肉品來自定點屠宰場。調查時,豬肉零售價格平均19.20元/kg,同比增長了20% ,環比增長了58%。通過調查分析 ,導致生豬產品價格上漲的原因有:
一是受生豬的生長周期規律影響。生豬的生長周期一般是6~7個月,市場需求反映在生豬養殖 、收購、加工、銷售等環節,必然受到生長規律的影響。
二是受去年生豬市場低迷的影響。挫傷養豬的積極性,養豬戶缺乏市場指導,市場行情好,養的就多,行情不好,養豬戶驟然減少,造成生豬市場不穩定。
三是受農民養豬積極性不高的影響。玉米、豆粕等飼料價格持續上漲 ,已經使利潤空間縮小,在生豬收購、運輸、加工、存儲、銷售等環節上存在的壓級壓價、利益分配矛盾等,更加縮減了處于生豬養殖和零售兩端經營者的利潤,影響他們生豬產品經營的積極性。
此外,生豬疫病和發生、農產品價格和社會工資成本增加、農村種養業風險偏大、大批農民進城務工經商等也是影響生豬產品供求波動的一些重要因素。
生豬流通納入規范化管理軌道
針對這些原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從建立豬肉市場監管長效監管制度、打擊違法經營行為、暢通流通渠道、發展“訂單農業”等方面入手,規范生豬產品市場秩序。建立和健全豬肉市場準入管理制度。以檢疫準入為核心,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一律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對豬肉銷售實行“場廠掛鉤”制度,從事豬肉銷售的市場、商場和超市,必須從合法規范的生豬屠宰企業進貨,非法屠宰的生豬一律不準進入市場銷售 。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實行“協議準入”制度,直接與合法規范的生豬屠宰企業簽訂協議,把好豬肉進貨質量關,保證豬肉質量。嚴禁其他渠道豬肉進入市場。豬肉經銷商必須如實記錄豬肉的進貨渠道、進貨時間、產地來源、質量等級及數量等相關產品信息。
“四制三查”實現市場動態管理
從事批發業務的 ,還要記錄銷售對象的時間、數量及聯系方法等相關信息。諸城市自2002年開始實施的肉類市場“115”監管模式,將生豬產品流通納入了規范化管理軌道。“115”監管模式既:“一證一卡五星制”,“一證”即推行《肉類市場準入證》;“一卡”指使用《肉類商品信譽卡》;“五星制”指在肉類市場中實行五星級雙向管理體制。
同時,對集貿市場肉制品經營實行“四制三查”監管方式。即商品質量查驗制度、重要商品備案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商品質量信譽制度和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商品質量抽查。加大市場巡查頻率 ,實現對肉類市場的動態管理,做到有市場、有交易的地方就有市場監管巡查,提高市場監管工作效率 。
不僅如此,工商部門還嚴厲查處豬肉經營者的違法行為。集中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打擊經營病死豬肉、“高溫豬肉”和注水肉等不合格肉流入市場的行為;缺斤短兩、以次充好等損害消費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用不合格豬肉鹵臘加工成品出售的行為;無照經營豬肉等違法行為。
促進“訂單農業”發展,加強農產品合同監管,引導養殖戶與加工企業通過“訂單”建立穩定的購銷關系,解決養什么、養多少、怎樣養的問題,既能減少分散的養殖戶獨自面對市場的風險,保障養豬收入,也使加工企業有了穩定的貨源,減少了流通環節,降低生產成本。同時,生產、加工、銷售過程實現一體化,使廣大消費者吃上“放心肉”。 文/圖 記者 鐘陽 本報通訊員 解燕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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