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前一定要多了解購房信息。
“我通過中介看上一套二手房 ,中介讓我交意向金,這個錢該交嗎?”近日,市民孫女士向本報反映,中介讓交付近2萬元的意向金,不然不能跟房東見面,也不能講價。律師提醒,購房者如果對房屋的情況了解不透徹,甚至沒有看過房屋的三證,最好不要貿然交意向金,不然會對后期產生糾紛埋下隱患。
孫女士通過一家中介看中振華街上一套60萬元左右的二手房,想要繼續談價格的時候 ,中介稱 ,必須繳納18000元的意向金,不然不給講價。“中介跟我說,怕我對這套房子中途反悔,所以必須要繳納意向金。要是講不下來價,這錢就退給我,要是房主同意了,這筆錢就轉為購房定金。”王女士對此很疑惑,“我還沒有見到房東的面,甚至連房產證都沒有見過,就讓我交近2萬元的意向金,這靠譜嗎?”
“本來打算買這套房子,但是讓我交意向金,我打了退堂鼓。”孫女士告訴記者,“我后來查了一下,感覺這意向金非常不靠譜,所以這套看上的房子也只好無奈放棄了。”
“在購房者看好房子后,一般中介會讓買方簽訂《購房意向書》并交意向金,而這個意向金就表示買方有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同時中介也會按買方所提出的價位和房東談價。”二十二世紀不動產即墨區域店長朱代平告訴記者,如果買方付了意向金之后,中介有了這個意向金向房東談價可能比較順利。但是這個意向金并不是強制收的,購房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不交意向金。“我們店內就不收這個意向金,因為意向金可能會引起購房者的抵觸,反而丟失這個客戶。”朱代平說,但是,個別中介有時會將意向金不退回,就此栓定購房者,直接侵犯了購房者的利益。
山東元衡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劉孝亮律師告訴記者,法律上并沒有意向金這一術語,通常意向金是在簽訂《購房意向書》中才涉及到的概念,跟定金有相似之處,但是交付定金表示已經對標的物享有優先購買權;而交付意向金則僅僅表示可優先議價而已。定金不能退還,意向金則是可以退還的。
“如果對房屋的狀況并未全面了解,甚至沒有看到過房屋的三證,這可能會產生糾紛和麻煩。”劉孝亮律師介紹,在購房中遇到的意向金糾紛通常是兩種。一種是中介業務員口頭承諾交易不成意向金可退,但實際“交易不成”卻是購房者無法左右 ,僅限賣方不同意賣房。如果購房者想要退房,意向金則會被當做定金沒收。另一種是,中介口頭上說購房者交納的是意向金,但在收據上卻寫定金,購房者在交易不成功的情況下,依然無法拿回意向金,反而成為中介沒有違約的證據。
文/圖 記者 賈曉宏
購房小貼士 購房者選擇買賣二手房時,出于對房產交易過程的不熟悉,往往選擇中介代辦。但是部分不良中介利用購房者對交易流程的不熟悉,在各個環節可能都會設下陷阱,讓購房者防不勝防。記者咨詢從事多年中介行業的業內人士、律師等,為購房者整理出通過中介買房需要注意的幾大事項。
■要仔細查看產權 購房者首先一定要見房東,然后查看產權,查看房產證、土地證及房東戶口本等證件。其次,去房地產交易中心詢問該房產是否有其他債權抵押問題。同時,也要向房東詢問是否拖欠物業費等問題,以免入住后產生新的糾紛。
■明確交易程序 二手房交易可分為看房、簽約、按合同約定明確時間給首付款、過戶、交房、給余款幾大步驟。這幾個步驟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證據、過戶是一定要房產證上所有人都到場才可以過戶、在交房時要查看清楚對方是否繳納清了物業費、水電煤氣費。
■簽訂合同注明違約責任 付完定金和首付款后要簽訂購房合同,簽訂合同要對室內裝修進行明確寫明歸屬,以防止產生糾紛。同時,簽訂合同時要注意補充條款,寫明雙方應盡的責任,但是沒有寫違約責任。買賣雙方應就違約責任提前約定,需要注意的是,應該把中介方的違約責任也提前約定。
■各項費用收取心中有數 不管是房屋成交的價格、定金還是契稅的繳納方面,“不良”中介都可能會“鉆空子”。所以購房者與房東約好,談好價錢,隨后對各項手續的辦理做到心中有數,每一項費用留好收據和合同。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孫瑤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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