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不收錢,到一兩毛錢,再到現在的一塊六,一個小小
塑料袋的價格在島城開始水漲船高。3月3日,記者針對島城出現的“高價”塑料袋展開調查,到底是物價催長,還是人為?到底是高科技,還是高成本?不少市民在結賬時只能長吁短嘆,更有甚者直接抱著商品離開
超市,突然出現的高價塑料袋,讓不少市民摸不著頭腦。
市民:塑料袋賣到1.6元 3月3日,記者專門趕到位于延吉路萬達廣場的永旺(原叫佳世客)超市進行探訪 。經過超市工作人員的介紹,記者了解到這一超市購物袋新的價格標準是今年3月1日起才執行的,原先大號塑料袋標價為3毛錢。記者在超市中見到,多個帶有“溫馨告知”的廣告牌已經掛起,上面提示從今年3月1日起,該超市全面使用新型購物袋,其中大號價格最高按照1.6元/個執行,中號袋為每個1.1元,小號袋為每個0.6元。對于此次漲價的原因,超市在提示中表示是為了倡導顧客使用自帶購物袋。
原先因為急用,不少消費者幾毛錢的購物袋買了也就買了,可真漲到1塊多之后,的確起了作用。采訪中,記者在超市就遇到了這樣一位女性消費者,她一共購買了67元左右的商品。“要不要購物袋?”售貨員問道,“來一個吧。”“現在中號的1.1元一個。”售貨員立刻提醒說。聽罷價格,這位顧客立刻打起了退堂鼓“怎么這么貴?”最后,她直接抱著商品離開了超市。
調查:塑料袋每個賺幾毛 為了弄清楚號稱全生物降解的高價塑料購物袋到底值不值高價的問題,記者隨后根據島城某超市購物袋提供的信息,找到了塑料袋的生產來源。據調查,記者所拿到的這家超市的塑料袋來自平度一家塑料袋生產企業,該企業在市南設置了辦公場所,聯系日常業務。
記者以定制塑料袋為由,聯系上一位姓呂的業務員,該業務員承認該超市所提供的購物袋為平度生產企業生產,“這樣的袋子造價很高,如果平常的小超市,就可以使用比較普通的環保袋。”該業務員稱,“如果普通材質的塑料購物袋的話,大概30厘米的袋子銷量最好,造價大概在兩毛五左右,大量定制的話還可以便宜點。”
按照該業務員的說法,如果小超市使用定制的購物袋的話,可以在購物袋上印制超市的名字、地點和業務,“這對于超市來說也是個廣告宣傳了。”該業務員推薦說,“大型超市也很少有使用生物降解材質的塑料袋的,那種造價特別貴,而且越厚越貴。”
當記者問到該超市所使用的購物袋造價時,該業務員介紹說:“30厘米寬的可生物降解的購物袋大概需要八九毛錢的成本,但是不能少印,起印的數量是3萬個。”記者比量了一下,30厘米寬的購物袋就是中號的,超市要1.1元。
走訪:高價塑料袋屬個例 雖然高價超市購物袋在島城已經出現,不過畢竟還沒有鋪張開來。3日記者還走訪了大潤發、家樂福、利群等多家市民經常去的超市了解到,這些地方購物袋的價格依然維持著同原先一樣的價格,大中小袋子均為0.3元、0.2元、0.1元。“我們一直都是按照這個價格進行銷售的,并沒有聽說過最近有什么漲價通知。”市北區家樂福新興店的工作人員這樣介紹說。
同時記者還發現,對待超市塑料袋價格走高現象的出現,消費者人群中也出現了不同的聲音。家住清江路附近的消費者徐女士表示說,1元多一個的高價袋子的確已經觸及了自己的消費心理底線,不過從環保的角度來看,商家的做法也無可厚非。“這也給我長了個記性,汽車里沒事就存幾個袋子備用,這樣又省錢又環保。”而今年剛結婚的李女士則表示這么高的價格的確過了,“平時買東西誰也不能保證自己的袋子一定正好裝完,再說了平時誰也可能會有個急事去購物,這樣做有點不公平。”
專家:借“環保”搞高價創收要不得 造價七八毛,售價達一塊多,其中可以盈利三四毛錢,粗略計算超市每天的銷售量,就可以了解到其中利潤的可觀性。島城業內人士提醒說,“以前是塑料袋不要錢,限塑令出來之后,一個塑料袋是幾毛錢,現在一個塑料袋是一塊多,漲得越來越厲害,誰能保證以后塑料袋不會繼續漲價?”
“其實,就算是生物降解塑料袋,這些材質塑料袋的降解過程也很復雜,時間也很長。”業內人士介紹說,本身限塑令的本意是要限制塑料袋的使用,結果現在很多人卻走進了塑料袋“買賣”的誤區。
“其實有一部分人該用的時候,肯定還會用,無論購物袋多少錢,肯定都是要買的。”市民告訴記者,塑料袋價格水漲船高,如果超市從“限塑”改成了“賣塑”,那在一部分人看來,可能就覺得不太舒服了,就要懷疑超市是不是在借“限塑”賺錢,靠“環保”的名義搞創收呢?
“所以說,在塑料袋的定價上,島城有關部門需要發揮監管的職能,符合物價漲幅和市民需求,而且還能限制塑料袋使用,才是最理想的定價。”業內人士介紹說。
物價局:商家此舉不違法 采訪中,不少消費者也對簡單的一個塑料袋,最高要價達1.6元的收費標準產生了質疑,這到底合不合理呢?作為一個超市可以隨意漲價嗎?對此,3日下午記者還撥打了市物價局價格監督舉報電話進行咨詢。
在電話中,對方首先詢問了記者,購物時對方在出售這一購物袋前有沒有進行告知服務,確認了這一點后工作人員介紹說,目前在青島超市中塑料袋的價格跟成品油價格不同,不在政府定價商品范疇之內,是可以由賣場自己決定的,執行市場定價原則,商家只要進行了明碼標價以及告知服務后并不涉及違法行為。
文/圖 記者 郭振亮 王川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