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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2月15日消息 日前,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支持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辦發〔2020〕6 號),標志著青島市生物醫藥產業迎來前所未有的政策紅利時代。從政策內容看,既考慮了企業迫切需求,又針對產業現狀,還兼顧未來發展,覆蓋了新藥研發、產業化、項目投資、平臺建設、市場銷售等全產業鏈,其扶持力度之大居全國前列、省內首位,單個藥品品種從新藥研發到產業化最高可獲5000萬元資助。政策出臺將對有利于提振青島市生物醫藥企業創新發展和疫情防控的信心。
十條支持政策分為四大部分,最大亮點是鼓勵產業創新。
鼓勵研發創新
對1類化學藥、生物制品、中藥和天然藥物,完成臨床前研究并取得臨床受理號或默認臨床的,每項最高給予100萬元資助;完成Ⅰ期、Ⅱ期、Ⅲ期臨床試驗研究的,按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20%分別最高給予不超過300萬元、600萬元、2000萬元資助。對2類化學藥、2—8類生物制品、2—8類中藥和天然藥物、3—4類化學藥、1-3類新獸藥等,也根據不同標準,在不同階段給予補助。鼓勵發展醫療器械、中藥和特醫食品,符合條件的三類醫療器械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
支持產業發展
對取得藥品注冊批件在青島市實施產業化的項目,按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資助。對取得二類、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在青島市實施產業化的項目,單個企業按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對世界500強、醫藥工業百強企業或境內外上市生物醫藥企業,單個項目按照固定資產實際投資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資助。
幫助開拓市場
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25億元、5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相應獎勵。對藥械上市許可持有人在青島市企業生產其所持有藥械產品,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對中標國家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的品種,每個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對大型高端醫療器械設備,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對新取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歐洲藥品管理局(EMA)等機構批準,獲得境外上市資質的藥品(含原料藥)和醫療器械,單個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
構建產業生態
對醫藥合同研發機構(CRO)、醫藥合同定制研發生產機構(CDMO)、檢驗檢測中心等產業應用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資助。對新創建的國家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GLP)和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GCP)認證的企業(機構),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支持藥械產品應用,對重大新藥創制成果在青島市轉化的創新藥物,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給予納入國家醫保目錄或優先使用的政策支持。支持本市創新藥物和醫用耗材納入全民補充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本政策適用于在青島市范圍內進行登記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從事醫藥、醫療器械研發、生產和服務的企業及相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等機構。。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2月7日。執行期間如遇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調整的,從其規定。
半島網記者 王君莉
[編輯: 王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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