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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2月2日消息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31日,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率先在全市出臺網絡交易市場告誡函和電商經營者承諾書,維護轄區網絡交易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
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率先在全市出臺網絡交易市場告誡函和電商經營者承諾書
近日,網絡交易市場逐漸回暖,網絡投訴舉報呈現上升趨勢,涉及的口罩等商品價格及產品質量問題凸顯,為做到提前介入,預防為主,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切實落實好主體責任,加強行業自律,尤其是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要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監管。告誡函對網絡野生動物交易、哄抬物價、虛假廣告、產品質量、網絡訂餐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提出了要求。同時,印發了電商經營者承諾書,要求電商經營者進行公示,履行好社會責任。
疫情防控期間,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入貫徹“1+N巡查,N+1整改”工作機制,堅持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部門聯動,協同監管,對違法線索快速反應,及時處置,確保轄區網絡交易市場平穩運行。
通信員 徐立帥 記者 徐圓
附: 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
網絡交易市場相關工作的告誡函 全區電子商務經營者: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維護我區網絡交易市場秩序,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電子商務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有關網絡交易相關行為提醒告誡如下:
一、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要依據《電子商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履行好平臺的主體責任,加強對平臺內經營主體的監管。其他電子商務經營者要加強行業自律,自覺守法經營。
二、全區電子商務經營者要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
三、全區電子商務經營者要根據《價格法》、《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哄抬價格違法行為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0]58號)等規定,對網售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及相關醫療器械等防疫用品以及肉、米、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價格實行漲價幅度控制,商品購銷差價不超過35%。
四、全區電子商務經營者要根據《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發布互聯網虛假廣告行為。
五、全區電子商務經營者要根據《產品質量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網售生活必需品的產品質量。對口罩、酒精等疫情防控商品嚴格按照市場監管、衛生等相關部門的規定執行。其中,非醫療口罩不得假冒醫療口罩進行網絡銷售,網絡經銷商應索取生產商的相關資質、產品檢驗報告等;對醫療口罩的網絡銷售需取得經營許可證或者備案證。
六、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要根據《食品安全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資質審查,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并進行公示,不得超范圍經營。
七、相關電子商務經營者如有以上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將依法嚴厲查處并向社會公開。
請各電子商務經營者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強化社會責任意識,加強行業自律,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歡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行為進行監督,對發現有哄抬物價、假冒偽劣、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的,請隨時撥打12345或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nbsp;
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
[編輯: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