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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上流傳的大眾朗逸自燃視頻引起廣大網友關注,事發現場一輛白色朗逸轎車濃煙滾滾,場面觸目驚心!據了解涉事車型一年賣出46萬輛。雖然多次發生自燃事故,但是無阻大眾朗逸成為銷量冠軍。
據了解,5月19日上午,32歲的傅先生獨自駕駛事故中的朗逸前往廈門的集美大學參加在職研究生期末考試,當車輛行駛至沈海高速漳州樞紐往廈門方向路段時,車輛突然起火,傅先生沒能逃出車輛不幸遇難。
據當地警方調查結果顯示,傅先生因在事發時吸入了一氧化碳而昏迷,沒能成功逃離車輛,最后活活燒死在車輛當中。目前警方已排除他殺和自殺,具體的事故原因還有待調查。
傅先生的妻子周女士表示,駕駛人傅先生是家庭的支柱,目前在一家上市公司任職技術人員,事發當天準備回校參加相關的考試,誰料到在高速的途中車輛突然發生自燃,傅先生看到車輛著火便立馬開到應急車道,結果車停了,人卻沒有出來。
隨后周女士對車輛質量存在質疑,表示車輛在2017年5月購買,行駛還不到1.5萬公里,尚在保質期內,車內亦沒有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而從當地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看到,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防火、用火不慎、外來飛火等可能性,不能排除由于車輛故障引發火災的可能性。這個火災事故認定書讓傅先生的家屬對車輛質量更加存在質疑。
事發后,周女士曾多次向上汽大眾及購車的經銷商反映此事,但一個多月都沒有得到回應。周女士表示,如調查后確定自燃事故是由車輛質量問題引起的話,則會采取法律途徑維權,將上汽大眾及相關的經銷商告上法院。
此事引發廣大網友的熱議: 有法律從業者表示,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中顯示的“不能排除由于車輛故障引發火災的可能性”,并不能確定車輛自燃是由于車輛質量問題引致的,故不能單憑認定書把責任推向汽車廠商。
另外由于車輛燒毀情況嚴重,要獲得詳細的鑒定結果有難度,如果消費者與汽車廠商協商不成,可以發起訴訟。如確定因汽車質量問題導致,廠商及經銷商需要賠償消費者財產損失,還有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撫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等。
其實除了這次自燃事故,大眾朗逸早前已發生過多次的自燃事件。
2012年9月,山東臨川王先生的大眾朗逸因線路問題導致車輛起火,經法院調解,上海大眾賠償車主18.2萬余元。
2014年8月,湖北襄陽汪先生的大眾朗逸同樣因線路問題引致車輛發動機燒毀,反復協商后,上海大眾賠償車主10萬元
2018年4月,河南濟源黨先生的大眾朗逸由于發動機線路故障引起自燃,上汽大眾被判賠償車主10萬余元。
從車質網上搜索關鍵詞“上汽大眾朗逸自燃”,看到不少的投訴
數據顯示,大眾朗逸在2018年的銷量高達46萬輛;累計今年1-6月,朗逸銷量超24萬輛,在13-17萬輛車型和緊湊車型中均位居榜首。
目前,引起這次事故的原因尚不知,還有待官方調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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