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關于規范巡游出租汽車經營關系等有關事宜的通知》(青政辦發〔2019〕24號,以下簡稱《通知》),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行政審批局自2019年6月1日開始辦理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西海岸新區、即墨區(以下簡稱七區)巡游出租汽車規范經營關系相關業務,現將辦理流程和相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主要業務辦理流程
根據《通知》要求,既有個人出資購置車輛的車輛所有人(以下簡稱車主)可自主選擇:申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自主經營或不申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與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企業合作經營。
(一)申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自主經營的(以下相關證件登記在車主法人企業名下)
第一步:在七區辦理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企業《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出租車客運服務”)。
辦理方式兩種,可任選其中一種:
1.現場辦理登記。登錄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www.qdaic.gov.cn),選擇原工商局模塊進入,點擊“網上登記注冊”并登錄賬號(若無賬號,自主注冊用戶名和密碼)。再點擊“設立登記”,根據股東情況依次選擇企業類別、企業大類,點擊“我要起名”,按照系統提示填寫所需提交的相關材料,確認無誤后提交申請。若系統顯示“預審通過”的,點擊“查看申請書”并打印相關表格后,向注冊地所在轄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②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由全體股東簽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體發起人簽署)。
③股東、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④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
⑤住所使用證明(住所承諾書)。
⑥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應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不需提供)。
辦理部門:七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辦理有限責任公司,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辦理股份有限公司(明細見附件1)。
2. 全程電子化登記。手機掃描下載青島工商全程電子化APP,安裝后注冊用戶名和密碼,按提示錄入完成后點擊“用戶中心”,進行“實名認證”,設置手寫簽名,保存后實名認證成功。然后在電腦登錄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www.qdaic.gov.cn),從原工商局模塊進入,點擊“網上登記注冊”,登錄賬號(若無賬號,自主注冊用戶名和密碼),點擊“設立登記”,根據股東情況依次選擇企業類別、企業大類,點擊“我要起名”,選擇辦理方式“全程電子化”,上傳相關附件,點擊“提交”,等待預審。如業務預審通過后,在“待簽章”列表中查找該公司,點擊“繼續辦理”,“生成簽名文檔”,查看企業信息是否正確,信息無誤后點發起簽章,待簽章人員(股東、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在手機APP電子簽章中進行簽章后提交業務,等待受理核準。核準后生成電子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在手機APP中可查看電子營業執照,需要打印紙質營業執照的,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可攜帶身份證到登記機關打印。
第二步:辦理《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
向青島市或七區任一公安部門車管所(明細見附件2)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機動車變更登記/申備案請表》;
②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單位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③《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
④機動車照片1張(左前45度,可參照原行駛證照片)。
第三步:辦理《經營權證明》
車主法人企業向轄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明細見附件3)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青島市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證明申領表》;
②《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
③《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④經辦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
第四步: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車主法人企業向轄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明細見附件4)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巡游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一式兩份);
②《營業執照》副本;
③《經營權證明》復印件;
④自有車輛明細表和《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復印件;
⑤企業具備運營資金、配套設施設備承諾書(模板見附件5);
⑥與車輛相匹配的駕駛員明細表及《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復印件;
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措施文本;
⑧經辦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
辦理單位:市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負責市內三區,嶗山區、城陽區、西海岸新區、即墨區(以下簡稱“四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負責本轄區。
第五步:按要求更換車輛頂燈外殼和車身企業門徽,保證其他專用裝置、標志標識正常使用。拍照9厘米*6.2厘米(約4寸)車輛45度角的統一式樣防偽彩色照片3張(參照行駛證照片,頂燈、車身及門徽清楚)。
第六步:辦理《道路運輸證》
車主法人企業向轄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明細見附件4)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青島市巡游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申領登記表》;
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副本;
③車輛《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
④《經營權證明》及復印件;
⑤車輛專用裝置、營運標志完好使用承諾書(模板見附件6);
⑥車輛原《道路運輸證》;
⑦9厘米*6.2厘米車輛45度角的統一式樣防偽彩色照片3張(參照行駛證照片,頂燈、車身及門徽清楚);
⑧經辦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
辦理條件:車輛按要求更換符合要求的頂燈、門徽,車輛年度審驗合格,投訴舉報、違法行為已按規定處理完畢。
辦理單位:市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負責市內三區,四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負責本轄區。
(二)不申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與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合作經營的(以下相關證件登記在車主個人名下)
第一步:辦理《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
向青島市或七區任一公安部門車管所(明細見附件2)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機動車變更登記/申備案請表》;
②車主個人身份證明原件;
③《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
④機動車照片(左前45度,可參照原行駛證照片)
第二步:辦理《經營權證明》
車主可向七區任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明細見附件3)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青島市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證明申領表》;
②《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
③車主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非本市戶籍的還應提供有效本市居住證明及復印件;
④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
第三步:選擇合作經營企業,與合作經營企業簽訂合同或協議。
第四步:選擇與原企業合作經營的,無需更換頂燈、車身企業門徽。選擇不與原企業合作經營的,按要求更換車輛頂燈外殼和車身企業門徽,保證其他專用裝置、標志標識正常使用。拍照9厘米*6.2厘米(約4寸)車輛45度角的統一式樣防偽彩色照片3張(參照行駛證照片,頂燈、車身及門徽清楚)。
第五步:辦理車輛《道路運輸證》
車主與合作經營企業共同向合作經營企業所在轄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明細見附件4)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青島市巡游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申領登記表》;
②《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
③《經營權證明》復印件;
④車輛專用裝置、營運標志完好使用承諾書(模板見附件6);
⑤合作經營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副本;
⑥車輛原《道路運輸證》;
⑦車主與合作經營企業簽訂的合同及復印件;
⑧9厘米*6.2厘米車輛45度角的統一式樣防偽彩色照片3張(參照行駛證照片,頂燈、車身及門徽清楚);
⑨經辦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
辦理條件:車輛按要求更換符合要求的頂燈、門徽,車輛年度審驗合格,投訴舉報、違法行為已按規定處理完畢。合作經營企業上一年度企業質量信譽考核等級為合格以上(當年度新成立企業視為合格)。
辦理單位:市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負責市內三區,四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負責本轄區。
二、相關業務辦理流程
(一)變更《經營權證明》
變更后《經營權證明》標注的“使用期限”為原經營權剩余期限,《經營權證明》編號不變。
第一步:按規定向相應公安車管部門申請變更《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
第二步:變更后車主向原《經營權證明》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青島市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證明申領表》;
②新《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
③原《經營權證明》;
④新車主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非本市戶籍的還應提供有效本市居住證明及復印件;
⑤新車主為法人企業的,應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⑥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
(二)《道路運輸證》方面
1.車主選擇變更合作經營企業
車主應按要求變更相應車輛標志標識后,與變更后合作經營企業共同向合作經營企業所在轄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明細見附件4)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青島市巡游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申領登記表》;
②車輛原《道路運輸證》;
③車主與原合作經營企業的解除合同關系協議及復印件;
④車主與變更后合作經營企業的合同及復印件;
⑤變更后合作經營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副本;
⑥車輛專用裝置、營運標志完好使用承諾書(模板見附件6)
⑦9厘米*6.2厘米車輛45度角的統一式樣防偽彩色照片3張(參照行駛證照片,頂燈、車身及門徽清楚);
⑧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
辦理條件:車輛按要求更換符合要求的頂燈、門徽,車輛年度審驗合格,投訴舉報、違法行為已按規定處理完畢。合作經營企業上一年度企業質量信譽考核等級為合格以上(當年度新成立企業視為合格)。
辦理單位:市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負責市內三區,四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負責本轄區。
2.車主發生變更(變更后車主為個人)
第一步:按要求變更車輛《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經營權證明》。
第二步:變更后車主與合作經營企業共同向合作經營企業所在轄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明細見附件4)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青島市巡游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申領登記表》;
②變更后車主身份證及復印件,非本市戶籍的還應提供有效本市居住證明及復印件;
③變更后《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經營權證明》及復印件;
④車輛原《道路運輸證》;
⑤原車主為個人的,應提供其與合作經營企業的解除合同關系協議;
⑥變更后車主與合作經營企業的合同及復印件;
⑦合作經營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⑧車輛專用裝置、營運標志完好使用承諾書(模版見附件6)
⑨9厘米*6.2厘米車輛45度角的統一式樣防偽彩色照片3張(參照行駛證照片,頂燈、車身及門徽清楚);
⑩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
辦理條件:車輛按要求更換符合要求的頂燈、門徽,車輛年度審驗合格,投訴舉報、違法行為已按規定處理完畢。合作經營企業上一年度企業質量信譽考核等級為合格以上(當年度新成立企業視為合格)。
辦理單位:市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負責市內三區,四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負責本轄區。
3.車主發生變更(變更后車主為法人企業)
第一步:按要求辦理車主法人企業《營業執照》,變更車輛《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經營權證明》,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第二步:變更后車主法人企業向所在轄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明細見附件4)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青島市巡游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申領登記表》;
②變更后車主法人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副本;
③變更后《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
④變更后《經營權證明》及復印件;
⑤原車主為個人的,應提供原車主與合作經營企業的解除合同關系協議及復印件;
⑥原車主為企業的,應提供原車主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⑦車輛原《道路運輸證》;
⑧車輛專用裝置、營運標志完好使用承諾書(模板見附件6);
⑨9厘米*6.2厘米車輛45度角的統一式樣防偽彩色照片3張(參照行駛證照片,頂燈、車身及門徽清楚);
⑩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
辦理條件:車輛按要求更換符合要求的頂燈、門徽,車輛年度審驗合格,投訴舉報、違法行為已按規定處理完畢。變更后車主法人企業上一年度企業質量信譽考核等級為合格以上(當年度新成立企業視為合格)。
辦理單位:市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負責市內三區,四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負責本轄區。
4. 車輛報廢更新
第一步:車主法人企業或車主向轄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明細見附件4)申請辦理車輛停業手續,提交相關材料:
①《青島市道路運輸經營、相關業務業戶(車輛)終止經營申請表》;
②《道路運輸證》;
③車輛報廢的應提供《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
④車輛轉籍的應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
⑤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
第二步:車主法人企業或車主向轄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明細見附件4)申請辦理車輛更新手續,提交相關材料:
①《青島市巡游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申領登記表》;
②更新車輛《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
③更新車輛《出租汽車智能服務終端安裝證明》《青島市市區出租汽車計價器、頂燈安裝流程單》;
④變更車號的,應提供車管所出具的變更車號證明、變更后《經營權證明》;
⑤9厘米*6.2厘米車輛45度角的統一式樣防偽彩色照片3張(參照行駛證照片,頂燈、車身及門徽清楚);
⑥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
辦理單位:市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負責市內三區,四區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機構負責本轄區。
三、相關要求
(一)本次規范經營關系工作中,企業、車主雙方應互相配合,于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相關權證辦理手續。此期間,企業繼續為未變更《道路運輸證》的車主提供投訴處理、領發發票等必要的服務。車主逾期無故不辦理相關業務的,企業可以終止相應服務并申請注銷車輛《道路運輸證》。
(二)為便捷有序辦理《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業務,公安車管部門開通綠色通道,保留車輛原號牌,取消上線檢驗,將聯系對接各出租企業,各企業應積極配合,統計制作車輛明細臺帳,組織車主填寫《變更登記申請表》,收取、整理所需材料,預約辦理時間、地點,指定專人統一、批量辦理。本次規范經營關系業務辦理結束后,綠色通道取消,相關業務按正常流程辦理。
(三)車主應依據《關于頒布實施〈青島市出租汽車專用設備及營運標志技術要求〉的通知》(青交運管〔2017〕7號),按要求更換出租汽車頂燈外殼、車身企業門徽、車身顏色,調整計價器、智能終端相應參數、信息,保證各專用設備、營運標志完好使用(上述要求按交通運輸部門下發文件執行),并按規定領用專用發票,辦理車輛交強險和營運保險變更手續后方可營運。
(四)因各業務辦理機構停車場地受限,建議辦理業務的企業、車主乘坐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前往。辦理業務期間,自覺維護辦公場所秩序,營造良好氛圍。
特此公告。
[編輯: 王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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