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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3月7日消息 近日,青島市民張女士通過半島網熱線80889232反映,在香格里拉大酒店內的迪艾迪藍美妝中心做一種叫做“無針水光”的美容項目時,經推銷當場又預付費購買了13800元的霧化去皺項目。然而,此后跟店長協商退掉除皺項目時,卻被告知須扣除2000余元的“點痣”費用。因為對于扣除費用不認可,張女士已經通過包括撥打12345在內的各種途徑反映超過一年,至今仍未收到退款。對此,市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湛山市場監管所表示,由于商家拒絕接受調解,建議雙方走司法途徑解決。
起因:做美容被推銷,預付萬余元購買去皺項目 “當時他們無針水光項目做活動988元,所以我預約了這個項目。”張女士說,2017年11月15日,她在迪艾迪美妝中心藍香格里拉店做無針水光項目時,店長楊女士向她推銷一款13800元的霧化去皺項目,但她并未同意。隨后,店長又提出“順便”為張女士做一下脖子上的“扁平疣”,“做之前和做的過程中,她都沒提要收錢。我在其他美容院,都是免費。我當時就以為她也是免費做。”張女士稱,在做扁平疣時,楊店長再次向她推銷霧化去皺,并給她看了其她顧客做的效果,讓她不禁動心,便同意購買。
張女士信用卡賬單明細(張女士提供)
然而付款時,張女士卻被告知,做“扁平疣”要另外收680元的探頭材料費。“我當時愣了一下,但考慮每家店情況可能不一樣,就一起刷了卡,加上預付的13800元除皺項目費用,一共14480元。”張女士說,由于一次消費超過10000元,對方表示當次原本988元的無針水光項目,可以免費贈送。“當時沒有簽合同也沒有要發票,但有刷卡記錄。”
質疑:退費扯出“不知情”收費 張女士與楊店長微信聊天記錄(張女士提供)
2018年1月,張女士多次通過微信向楊店長表示,決定不做霧化去皺項目,要求退還預付的費用。“楊店長說沒做的項目會退費,但需要會計查賬。之后又說要扣除無針水光的988元,以及‘點痣’2000多元。”張女士表示,自己對于無針水光扣費沒有異議,但是“她們當時完全沒有跟我說什么‘點痣’要收2000多元,如果說了,我肯定是不會同意做的。”此外,張女士認為,當時做的是“扁平疣”,退費時卻被稱作“點痣”,感覺對方很不專業,收費項目也很混亂,自己被“套路”了。
市南區迪艾迪藍美妝中心注銷(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
此外,2018年底,張女士發現迪艾迪藍美妝中心香格里拉店關門了,讓她感到事情的解決又蒙上了一層陰影。隨后,半島網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發現,2018年12月06日,市南區迪艾迪藍美妝中心正式注銷,但同一經營者的嶗山區迪艾迪藍美妝美甲店仍然存續。
迪艾迪藍:消費者主動咨詢去皺項目,退費須補交贈送項目費用 楊店長為張女士當時做的項目是點痣還是扁平疣?是否免費?
3月5日,半島網聯系了當初接待張女士的迪艾迪藍美妝中心楊店長。楊店長解釋,“做扁平疣、點痣都統稱為點痣。點痣,收費是一顆100-300元不等;做扁平疣是300元一顆。”
此外,對于張女士所說的自己是在對方多次推銷下購買的除皺項目一事,楊店長給出了不同的說法。“當日是張女士去店里咨詢霧化去皺,付款后店里贈送她點痣和無針水光。當天就把送的項目做了,點痣點的不多,脖子和臉上都有。”楊店長表示,當前,張女士要求退款,就需要補扣贈送的這兩個項目的費用,“水光988元,還是按照體驗價收費,點痣顆數我忘了,但是會計那有數,這兩項贈送的項目加起來一共是2000多塊錢,時間久了記不清了,具體的要看當時的收費明細。”
張女士與楊店長微信聊天記錄(張女士提供)
對此,張女士表示,自己是先預約的水光項目,并且保存了聊天記錄截圖,“對方說我主動咨詢去皺項目,然后才送的水光和點痣,顯然與事實不符。”
湛山市場監管所:商家拒絕接受調解 與張女士溝通中,半島網得知,自2018年5月份開始,由于跟商家溝通無果,于是她多次撥打12345熱線,尋求有關部門的幫助,但始終未能得到滿意結果。
對此,3月7日,半島網聯系了市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湛山市場監管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張女士退費一事,所里聯系了商家和消費者,商家同意退費,也在所里進行了一次調解。但雙方在“扁平疣”的收費上存在爭議,沒能達成一致。“商家堅持收2000元,結果消費者不同意。后來我們再聯系商家,商家就說拒絕接受調解。”
當前,由于商家拒絕接受調解,湛山市場監管所已經終止調解,建議雙方走司法途徑解決。
律師:建議盡快協商或訴訟解決 針對張女士的退費糾紛,半島網咨詢了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李瑞敏律師,李律師認為,不管是點扁平疣還是點痣,都是需要店里舉證,到底為張女士點了幾顆。
李律師告訴半島網,張女士的退費糾紛已經很長時間,建議盡快協商解決。在張女士能接受的范圍內,店里把錢退回;如果張女士接受不了,也要盡快準備好相關證據,提起訴訟。此外,李律師提醒,當時張女士在迪艾迪藍的哪個店付款,就要以哪個店為訴訟主體。迪艾迪藍香格里拉店閉店,可能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倒閉,只是關店了,但店的經營主體資格可能還在;如果經營主體資格不存在,當初店的開辦人、股東等需要承擔相關義務。
同時,李律師建議,消費者進行付款消費,尤其金額較大的項目,一定要保存好合同、發票等證據。
截至發稿前,張女士告訴半島網,她決定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后續進展半島網將持續關注。
文 秦帥
[編輯: 王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