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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1月24日消息 想買車,銀行卡和兜里卻沒幾個錢,一家公司可以辦理“低首付購車”,部分急著買車的年輕人心里樂開了花。可辦好手續后,提車變成了“喜提車”,車輛一天也沒開,自己還要償還因購車產生的貸款。近日,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民警通過縝密偵查、順線摸排,成功將以“低首付”“零首付”購車為幌子,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徐某(35歲,日照人)、宋某(36歲,即墨人)抓獲,破獲多起詐騙案件。
即墨警方審訊犯罪嫌疑人
天降喜訊:幫忙“低首付購車”?宰你沒商量! 2017年3月,一名男青年來到即墨公安分局通濟派出所報案,稱買車時被人詐騙。小伙自稱姓于(時年28歲,平度人),在即墨打工的他一直想購買一輛轎車,可遲遲湊不出錢,連幾萬元的首付都掏不出。2016年4月,小于通過微信搜到一個“低首付購車”的廣告,小于聯系這家公司后,業務員得知小于沒有多少錢,還是承諾可以幫他低首付購車,雙方簽訂了合同,公司幫小于到某車行購買一輛價值10多萬元的轎車。
盡管小于連最低的首付都拿不出來,業務員幫他支了一招:辦理信用卡。小于辦卡后透支52600元當首付,又在銀行辦理了79000元的汽車貸款。車輛掛上牌照后,以小于的名字辦理了機動車登記證書。小于心想終于能開上自己的車了,沒想到對方卻提出,合同上寫明,小于還要另外支付一筆80000元的費用(包括繳納掛牌,購置手續、抵押認證、續保押金等費用),才能開走車。
小于一下傻眼了:自己要分36個月償還79000元汽車貸款,還要還52600元透支信用卡的賬單,80000元現金根本拿不出來,自己還開不到車。小于仔細一想,這哪里是低首付購車?簡直是狠宰了自己一刀。他多次致電帶他購車的業務員,要求開走車。可對方一直不同意,最后不接電話,關機“失聯”。事發一年內小于多次聯系對方未果,向通濟派出所報案。
民警調查:購車時業務員簽假名,露出狐貍尾巴 通濟派出所民警調查此事時,很快發現轄區還發生過類似案件:2016年5月,王先生也是通過一家“低首付購車”的公司買車,繳納1.4萬元后,一直沒提到車。王先生報案時敘述的經過,和小于的遭遇高度相似。通濟派出所民警判斷,兩起遭遇背后,可能是同一個公司設下的圈套。
這家幫助“低首付購車”的公司是什么公司?由于小于一直未提供購車合同,通濟派出所民警到小于購車的車行調查,發現和車行簽訂購買協議時,簽字的是業務員,留下了一個“徐海濤”的名字。經過調查,“徐海濤”是一個假名。通過工作,民警落實了“徐海濤”的真實身份:徐某(35歲,日照人)。
2018年10月7日,民警將徐某抓獲。一天之后,民警又將徐某的同伙宋某(36歲,即墨人)抓獲。經過審訊,兩人交代了以“低首付購車”為幌子詐騙的事實。除了詐騙小于和王先生的兩起案件,兩人還以類似方式詐騙過兩起,涉案車輛已被兩人抵押換取錢財。
騙局真相:買完車再索“手續費”,不交立馬抵押 宋某和徐某怎么會想到以這種方式詐騙錢財?通濟派出所民警審訊后查明,兩人以前是同一家公司的同事,從事過代辦購置車輛手續業務。兩人辭職后一起成立了一家類似的公司,起初就是單純幫忙跑腿辦手續,掙辛苦費。2016年3月,兩人買了房,為了償還房貸,他們開始琢磨如何謀取更大的利益。兩人利用客戶急于買車的心理,簽訂借款合同時,他們只是給客戶算首付后應該支付的月償還金額,剩下的各項費用,客戶不問,他們就不細說。
宋某在接受訊問時交代,他們的公司不僅聲稱“低首付”購車,還承諾“零首付”購車。他們所謂的“零首付”,其實是盯上了那些急于買車的外地年輕務工人員,利用他們貪圖便宜的心理,車輛手續辦好后,他們再扣下車,問人索取高額手續費。如果客戶答應支付,就會付出遠高于車輛原價的金額。“拿小于來說,他如果再支付80000萬元的費用,加上刷信用卡透支的首付和需要償還汽車貸款,就算不加利息,實際購車款也超過21萬元,超過了10多萬元的車價。”辦案民警告訴記者,如果客戶不支付,宋某和徐某會直接將車輛抵押,由此牟利。
11月21日,犯罪嫌疑人宋某和徐某因涉嫌詐騙被即墨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記者調查:畸形需求加上銷量任務,騙子有空鉆 “我們希望這起案件,能給年輕人帶來啟示。”辦案民警稱,他們在辦案中發現,部分年輕人明知全款、分期付款或者貸款等方式都買不起車,卻因為愛好面子、超前消費等各種原因有購買車輛的需求。這些需求,其實是畸形心理產生的消費需求。“畸形需求”加上部分車行工作人員為完成銷售任務而放松審核,某些機構只看價格不看車輛機動車登記證書就收車,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買輛車動輒花費數萬元、10余萬元,甚至價格更高,我們建議年輕人買車時,一定要準確判斷自己的經濟狀況,多向朋友和長輩請教,切莫沖動。”辦案民警建議,年輕人如果要通過貸款購買車輛,正規的金融機構不給貸款,未必是一件壞事——貸款資格的審核不僅是金融機構必要的手續,對于個人來說,更是一項前置保護,能保護貸款申請人陷入經濟窘境,更能規避法律糾紛。除此之外,簽訂各種合同時不要著急,一定要細細看清楚各項條款,避免吃啞巴虧。
文 高哲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