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10月25日消息 李滄法院剛柔并濟,圓滿順利執結了一起強制騰遷案。“謝謝法官,真是多虧了你們,我這樁心事總算是了了,這樣母親就由我接走,你們放心吧。”被執行人欒某的兒子李某握著李滄法院執行法官的手激動地說。原本棘手的強制騰遷案件,不僅順利執結,還幫李某解決了一樁難事,這還得從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說起。
老太患有精神疾病 租房到期拒不搬出
2016年11月,欒某向陳某租賃了位于李滄區虎山路附近的一處房屋,獨自居住。租約到期后,欒某因故不續租約亦不騰房。無奈之下,陳某訴至法院,法院判決欒某返還房屋。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了解到,欒某已年過六十,多年前患有間歇性精神病,病發時行為不受控制,可能影響執行實施。為妥善執結案件,避免欒某受到刺激,執行法官多次到社區走訪了解,得知欒某有一個兒子李某在蘇州打工。在與李某取得聯系后,李某表示,去年以來,曾多次返回家中,勸母親搬離涉案房屋,但因為母親精神狀況時好時壞,工作一直沒做下來。鑒于欒某的特殊情況,執行法官一邊耐心說服李某回青島配合工作,一邊積極與醫院、社區居委會、業委會溝通協調,充分做好強制騰遷預案,應對突發情況。
協調聯動強制騰遷 剛柔并濟成功執結
當天,按照既定方案,執行法官與李某及社區居委會、業委會、醫院等有關人員準時到達現場。執行法官再次耐心勸說欒某,告知相關法律后果,欒某仍拒絕履行義務。9點30分,強制騰遷程序啟動。執行法官找來開鎖公司強制開鎖,欒某情緒激動,用家具和身體抵住房門,并揚言手中有刀。考慮到欒某安全,執行法官把握好力度,緩緩將房門推開,執行法警立即沖進屋內,第一時間拿走菜刀、暖瓶等危險物品,及時關閉窗戶,封住廚房。同時,李某與居委會、業委會有關人員一同做好欒某的情緒穩定工作,使欒某情緒逐漸平復下來,未再有過激行為。執行法官迅速將房屋內物品打包裝車,交由李某保管,最終欒某由李某接走。11點45分,強制騰遷工作圓滿劃上了句號。
通訊員 張清皓 王志興 文 高哲
[編輯: 王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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