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網站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對平安銀行青島分行違法行為作出處罰。
處罰公示表顯示,平安銀行青島分行因未按規定建立反洗錢內控制度,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對上述違規行為作出處罰。決定對平安銀行青島分行責令限期整改,處50萬元罰款。
此次處罰還對該行的四名員工分別進行了處罰,對平安銀行青島分行副行長紀小倩處2萬元罰款,對平安銀行青島分行行長助理盧玉君、平安銀行青島分行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劉垚分別處1萬元罰款,對孫哲顏處1萬元罰款。
據悉,今年上半年,青島銀監局發布的青銀監罰決字〔2018〕1號顯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因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未嚴格審查貿易背景真實性,被處以罰款人民幣二十萬元。平安銀行青島分行因違法行為今年已被罰兩次,相較于之前的處罰力度,此次處罰還是很嚴厲的。
[編輯: 宗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