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時代,干部要有新擔當新作為。
不過,隨著改革進入深水區,由于一些工作沒有明文規定,難免出現改革實踐者干得越多,出錯可能越大的情況。于是,一些干部不敢試、不敢為,怕出錯被問責,思想上有包袱。
9月5日,青島發布《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明晰的“容錯”舉措,幫助干部打消顧慮、扔掉“包袱”、輕裝上陣,為改革創新者吃了一顆“定心丸”。
該容的必須容錯、能容的大膽容錯! 干事創業,擼起袖子大膽干!《意見》傳達出了強烈的崇尚實干的信號,提出“對該容的必須容錯、能容的大膽容錯”。
《意見》中說,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三個區分開來”的重要指示精神,妥善把握事業為上、實事求是、依紀依法、容糾并舉等原則,研究制定容錯糾錯的具體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容錯糾錯的責任主體、情形及程序,對干部的失誤錯誤,結合動機態度、客觀條件、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后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判,不得混淆所犯錯誤性質或夸大錯誤程度,對該容的必須容錯、能容的大膽容錯。
當然,容錯不等于“縱錯”。
《意見》提出,準確把握政策界限,確保容錯在紀律紅線、法律底線內進行,不得以容錯糾錯之名行紀律松綁之實??陀^評價、公正對待被問責干部,對影響期滿、各方面表現優秀的,在提拔任用、考核評優等方面不受影響。
容錯也不等于對錯誤不管不顧、沒有任何預防——
堅持關口前移、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糾正,堅持有錯必糾、有過必改,對失誤錯誤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幫助干部汲取教訓、改進提高。
作出容錯決定時,立即啟動糾錯程序,明確糾錯事項及要求,責令限期整改,督促深刻分析原因,健全體制機制,堵塞漏洞,防止類似錯誤再次發生。加強督查問效,對不能按期完成糾錯整改任務的,予以嚴肅處理。
既要嚴管,也要厚愛! 黨的干部是黨和國家事業的中堅力量。既要嚴管,又要厚愛結合;既要激勵,也要約束。本次出臺的《意見》,在“厚愛”干部方面也有不少實招硬招。
1
健全完善談心談話制度。加強面上經常性談心談話,堅持重點干部重點談話,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受到問責處理的干部、受到誣告錯告應予澄清保護的干部、個人家庭生活存在實際困難的干部、職務提拔調整的干部等,及時安排談心談話,傾聽干部訴求,幫助解決問題,加強人文關懷,激發干部擔當作為的積極性。
2
健全完善待遇保障制度。在政策條件允許范圍內,從優保障和落實干部待遇。認真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調整機制,推進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進一步完善精神文明獎、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工會職工福利、公務員獎金、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等制度,建立正常增長機制,確保落實到位。落實和完善易地交流任(掛)職干部住房、交通補貼等政策,為交流任(掛)職干部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設立關愛幫扶資金,對患重大疾病、家庭出現重大變故等生活困難的干部職工給予幫扶。
3
關注干部身心健康。落實帶薪休假政策,各級領導干部帶頭,做到應休盡休,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按照規定發放年休假工資報酬。認真執行國家工時制度,對經批準確需在工作日之外加班、值班的,按照規定予以調休,不能調休的給予加班誤餐補助。
誣告陷害,納入失信“黑名單”! 除此之外,《意見》在保護干部方面也列舉了細致的規定,比如,提出健全完善澄清保護機制,嚴查陷害等不法行為。
對信訪舉報要正確區分正常檢舉揭發和誣告陷害,依紀依法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屬惡意中傷、誣告陷害、炒作誹謗、散布謠言和不實消息的,及時給予勸阻、批評、教育;涉嫌違規違紀的,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的,移交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對實施誣告陷害的有關人員,納入社會誠信體系失信“黑名單”,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對受到誣告陷害、嚴重失實舉報的干部,黨委(黨組)或相關部門要及時給予澄清正名。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