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尹彥鑫 實習生 豆青秦 陳麗璇 通訊員 華祥 報道
半島都市報9月5日訊 9月3日下午3時許,即墨交警大隊鶴山路中隊民警巡邏到嵩山二路時,發現一輛懸掛魯B9J××Y的藍色小型面包車在路上行駛得出奇慢,民警們立即驅車上前查看,發現該駕駛員滿臉通紅,不時晃頭搖腦,注意力極為不集中。
民警隨后將該車攔下進行檢查。經呼氣測試,駕駛員酒精含量為87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執勤民警又將其帶到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目前正在等待檢測結果。
經查,該駕駛員劉某某(男,54歲,即墨區龍泉鎮人)稱,當天正在家午休,突然接到同村朋友孫某的電話,讓其幫忙到某飯店接送朋友,平時就熱心腸的劉某某沒多想立馬就開車前往。劉某某進飯店后發現朋友孫某正和客戶喝得盡興。孫某邀請劉某某一起暢飲。開始,劉某某極力推脫,聲稱自己開車不能喝酒,可酒局遲遲沒有結束,最后劉某某也終于被勸上了桌,端起了酒杯。酒局直到下午3時許才結束,喝了一瓶啤酒的劉某某就開車拉著朋友的兩個客戶去鶴山路辦事,為了安全起見,劉某某開得非常慢,正是這一舉動被正巡邏至此的鶴山路中隊民警查獲。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劉某某血檢結果超過80mg/100ml,就屬于醉酒駕駛,將被處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同時他還將面臨6個月以下拘役并處罰金的刑事處罰。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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