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潘立超 通訊員 尚靜
近日,平度法院執行局再掀“藍色風暴”,對于一些拖欠案款拒不償還的被執行人進行了執行,經過一番斗智斗勇,終于讓被執行人將案款交齊,釋放出強力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不放過任何失信被執行人的清晰信號。
王某和王小某是親兄妹,兩人都有一輛農用車,基本上都在紀某的汽修廠修理。有時他們修完車記一下賬或者打張借條,因為和這兄妹倆比較熟,老板紀某也未計較。時間長了,“白條”越來越多,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兩人共欠農用車配件及維修費6044元,其中王某欠款4619元,其妹王小某欠款1425元。紀某沉不住氣了,向兄妹倆催要,兩人一直拒不付款。2017年10月,平度法院判決兄妹兩人支付紀某修理費。2018年4月16,該案進入執行程序。
執行法官幾次傳喚兄妹兩人,他們都是滿口答應,有一次甚至明確表示要在5月25日來法院還款,但開了幾次“空頭支票”后就杳無音訊了。電話不接,尋人不在,很明顯是在跟執行法官“躲貓貓”。24日凌晨5點15分,執行干警將王某堵在家中,將其拘傳回執行局,但其妹王小某不知所蹤。執行法官告訴王某,標的額大小并不影響其拒不執行的惡劣性質,如其再一意孤行,終將自食觸犯法律的惡果。“我還錢,我妹妹的錢我也一起還了。”3小時后,王某親屬將全部執行款交齊。
小標的額案件雖然數額不大,但其遲遲未履行很多都是被執行人故意為之,久而久之,會讓更多失信被執行人產生“數額少、沒關系”的錯覺,這無疑與當前全社會所營造的依法自覺履行,打擊規避執行的理念相悖。通過此次行動,對于失信的被執行人形成了更大的震懾作用。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