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親突遇車禍不幸身亡,當親戚朋友還沉浸在失去親人的悲痛中之時,石泉縣中池鎮的六兄妹卻因“死亡賠償金”的分配開始了爭奪大戰。兄妹之間誰也不愿意退讓一步,完全置情親不顧,關系越鬧越僵,最終訴至法院。
母親車禍不幸身亡 6個子女爭賠償款
2018年6月19日陳某因交通事故死亡,經過人民調解委員調解肇事司機與受害家屬達成協議,肇事司機一次性賠償受害家屬死亡賠償金250000元。協議簽訂后,賠償金由張某甲領取保管。人死不能復生,這筆賠償金對受害家屬多少是個安慰。
親人的不幸離世,已讓兄妹六人陷入悲痛之中。圍繞著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問題,兄妹六人又爭得不可開交。張某甲認為從1992年分家后,其母陳某由其照顧生活起居,故該筆死亡賠償金自己應該多分些,而其余五兄妹認為大家都是母親的繼承人,應該均分死亡賠償金。六兄妹就該筆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未協商一致。最終,張某乙等五兄妹便訴至法院。
法官耐心調解 六兄妹握手言和
考慮到原、被告系同胞兄弟姊妹,且雙方并無實質的矛盾沖突,法官認為此案宜調不宜判。
庭審前,法庭多次組織六兄妹調解。原、被告情緒都特別激動,言辭激烈,調解工作幾度無法進行。法官決定從情理入手,告訴六兄妹死亡賠償金并不屬于遺產的范圍,不能將死亡賠償金視為遺產。同時,死亡賠償金也不是給死者的“賠命錢”,而是對死者家屬精神上和家庭損失的一種補償,六兄妹均有權依法分割。但是,母親一直由張某甲照顧生活起居,與母親的生活緊密程度等也必須考慮在內。希望雙方多從親情的角度出發,互諒互讓。
經過法官耐心開導、勸解、法律的講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扣除喪葬費60000元,被告張某甲一次性給付張某乙等五兄妹各18000元。
[編輯: 宗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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