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劉笑笑 報道
半島都市報8月10日訊 10日下午,青島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處長盛梅做客網絡在線問政,就“臨時、醫療專項救助”為廣大網民解答相關問題。
在線問政中,很多網友關心低保方面的問題。對此,盛梅都做了詳細解答。其中,關于申請低保的條件,盛梅說,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財產是認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三個基本條件。凡持有本市城鄉居民戶籍,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經濟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申請低保,城市居民原則上在戶籍地辦理,在居住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在實際居住地辦理;農村居民在城鎮有合法住所且實際居住滿3年、無承包土地、不參加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請城市低保,其余均在戶籍地申請辦理。
盛梅介紹,青島市低保家庭醫療救助已實行聯網即時結算,出院的時候就可以結算;低保邊緣及中等收入家庭在出院結算前進行身份認定后,也可以即時結算;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居民,經審核審批后,提供醫療救助。
盛梅說,青島市先后出臺了困難居民醫療救助制度、臨時救助制度,對困難家庭因患重大疾病導致生活困難的,按困難程度不同,分別給予醫療救助或臨時救助,緩解他們因病帶來的生活負擔。醫療救助或臨時救助是依據家庭成員的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及醫保報銷后的自負醫療費用金額等因素確定。
有網友問,非青島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患重特大疾病能在青島申請醫療救助嗎?盛梅回復,青島市困難居民醫療救助的范圍包括低保家庭成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中低收入家庭成員、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成員,非青島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和在校大學生六類救助對象。在本市辦理居住證滿1年、就業或創業并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或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成員認定條件的非青島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因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突發意外事件的困難家庭,可以在青島申請醫療救助或臨時救助。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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