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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圖/譚云濱
半島記者 鮑福玉 通訊員 丁彩彩 劉雪
夏日炎炎,啤酒特別受人歡迎,被不少人當做餐桌上的消暑飲品。然而,一些人從中嗅到商機,對外銷售假啤酒,涉案金額數十萬元。近日,山東省膠州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對徐一亮、張華等5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不知情司機運輸途中被查獲 2017年5月下旬的一天上午,蔡磊(系孫建偉的司機)像往常一樣,開著自己的小貨車前往膠州為東營的老板孫建偉拉貨。在膠州張華的倉庫里,蔡磊裝上了一萬瓶某品牌啤酒,用篷布蓋好后按照平時的路線返回東營。還未駛出膠州轄區,其一萬瓶啤酒就被警察當場扣押。“我當時有點兒蒙,因為不是第一次為孫老板運送貨物了,以前也幫他運送過其他啤酒。這批啤酒的酒瓶是這個品牌的,瓶蓋上也帶著該品牌的標志,只是瓶身上沒有貼紙質標簽,十瓶一捆都裝好了。張華告訴我那是這個品牌的啤酒,我就信了。”回憶起當天的場景,蔡磊依舊疑問重重。
商鋪老板明知假貨繼續銷售 通過蔡磊,偵查人員找到了其東營的老板孫建偉。孫建偉在東營市開了一家商鋪,主要經銷各類啤酒。“2015年年底,有人到我店里詢問要不要啤酒,對方說是一種沒有商標的啤酒,青島人稱這種啤酒為‘光瓶’酒,因為是某啤酒廠發給職工的福利,所以沒有貼標簽,都得靠關系才能弄出來。”一聽是“內供”啤酒,價錢比平時進貨價格便宜很多,孫建偉動心了。之后,其斷斷續續從該處定了數十萬元的貨予以銷售。
“你一直沒有懷疑過這種啤酒的真假么?”承辦檢察官問道。“一開始的時候我不清楚,幾個月后我通過打聽就知道我銷售的這種啤酒是假冒的。但很多客戶仍然前來購買這種酒,我也想多賺錢,就沒多管繼續賣下去了。”孫建偉說道。
以假亂真冒充“內供”啤酒 通過司機蔡磊和孫建偉,偵查人員查獲了張華位于膠州的倉庫,當場查扣成捆啤酒三千余瓶,張華、李顯龍、劉為民等人陸續歸案。據供述,他們聯系了山東某地一啤酒生產企業的業務員和銷售經理,由其代為收購某啤酒的空酒瓶,之后從該啤酒廠灌裝啤酒,出廠時用的依舊是該啤酒廠自己的啤酒瓶蓋。這種“四不像”啤酒運到膠州后,張華等人在倉庫里通過用剪刀、啟瓶器、壓蓋器、尼龍繩等將原廠的瓶蓋換掉,蓋上他們從各種渠道搜集的某啤酒的瓶蓋,這樣酒瓶和瓶蓋都是某啤酒的,只是沒有在瓶身上貼紙質標簽,這恰好也成為他們宣傳內部酒噱頭的表征。
“空酒瓶是我讓那邊啤酒廠的生產經理幫忙收購的,三毛錢一個,不算在酒水錢里面,額外結算。我們從那邊啤酒廠訂購的只是酒水,用收購的空酒瓶灌裝。我們對外就說這是內部酒,當然價格也便宜很多。”倉庫負責人也是本案的被告人張華解釋道。
順藤摸瓜找到源頭 通過張華,偵查人員繼續追查上線,最終鎖定了山東某啤酒生產企業業務員徐一亮和銷售經理秦虎。二人到案后,如實供述了其與張華等人用某品牌啤酒瓶灌裝啤酒銷售的事實。
據徐一亮供述,其啤酒廠存在兩種銷售模式,即帶瓶銷售和無瓶銷售兩種。其中帶瓶銷售指的是用該廠自己的酒瓶灌裝啤酒出售,價格大概十幾元一包;無瓶銷售指的是酒瓶由客戶自己提供,廠里只負責灌裝酒水,價格比前者便宜三分之一左右。該案中膠州的張華主動提出來用某品牌酒瓶灌裝啤酒,徐一亮為了多賺錢、開拓業務,幫客戶收購該品牌酒瓶,并負責組織酒瓶消毒、灌裝、壓蓋、殺菌包裝等后續流水線工作。通過這一套套完整的工序,成捆的啤酒就運送到膠州張華的倉庫里再進行后續的換瓶蓋加工程序。
(本案被告人均為化名)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