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7月31日訊 據青島網絡電視臺生活快線欄目報道,近日接到了徐女士的求助,徐女士今年上半年花了82萬買了一套六十多平的房子,看房的時候覺得很劃算,擔心房價會再上漲,所以徐女士就趕緊辦理手續買了這套房,可是沒想到買回來沒多久就發現房子漏水了。
據徐女士介紹今年5月份,她在天帝山城小區買了一套房子,這套房子是通過科威不動產買的,而當時房東也承諾說沒有漏雨、漏水等任何質量問題,可等房子過戶之后才發現問題并沒有這么簡單。“買的時候原房主就承諾說沒有漏水等其他任何問題,我這才放心買的。”徐女士說,快線記者來了徐女士所在的天帝山城小區15號樓A單元的一樓,看到整個墻面都是水,徐女士說看房的時候房子墻面全部用塑料板貼的嚴嚴實實的,過完戶以后徐女士再來看房子發現原來房東貼的塑料板里的有些出氣孔很濕,就找人把所有的塑料板扒了,發現整個墻面都是水。而徐女士聯系了原房主和中介后,原房主和中介均不露面。徐女士表示:“原房主在中介押了兩萬押金,漏水的問題是明擺著的,而原房主說不是漏水的問題,我現在就希望原房主把漏水的問題徹底解決了。”
隨后,快線記者來了科威不動產的鎮江路門店,科威不動產的店長表示:“房子本來就是半地下的,很潮濕。我們聯系過原房主,原房主表示徐女士房子買之前也都看過了,現在原房主不想再出面了。”至于原房主在中介押了兩萬押金,店長解釋這兩萬塊是管水電費、物業費的,不管維修房屋。于是快線記者聯系了原房主,原房主表示這個房子從來就不漏水,只是潮濕。“我這個房子這么便宜,你覺得行就要不行就別后悔。”原房主說。
最后徐女士決定找權威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看到底是返潮還是漏水,如果是漏水再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快線記者也提醒大家,如果在購買房屋、汽車等大件的時候,如果價格比較便宜,在簽訂合同時最好把各項條款都寫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