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孫桂東 通訊員 魏嘉 報道
半島都市報7月31日訊 7月28日晚10時許,八大關派出所110民警巡邏到第一海水浴場時,發現一男一女正準備在沙灘上燃放孔明燈,民警立即上前阻止,并沒收還未燃放的孔明燈6盞。
經了解,王某帶著女友來海邊游玩,為增添浪漫氣氛,王某準備在沙灘將購買的7盞孔明燈進行燃放,結果剛燃放就被民警制止。民警對王某及其女友批評教育,并向他倆普及了放孔明燈的危害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王某也認識到了錯誤。
青島進入旅游旺季,市南警方提醒市民和游客請勿燃放孔明燈。市南警方也將針對沿海一線孔明燈的重點防護區,加大街面巡邏警力,并聯合工商部門依法查處違規販賣孔明燈的攤販,積極勸阻、制止燃放孔明燈的市民,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市民發現違規燃放孔明燈的行為,可撥打110舉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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