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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7月30日消息 近日,市環保局聯合市財政局出臺了《青島市2018年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這也是青島連續第5年開始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工作。7月30日,市環保局召開新聞媒體通氣會,通報上半年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結果。
結果 按照《青島市2018年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方案》,依據省、市環保部門委托的第三方監測運營機構對各區市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數據和環保部秸稈禁燒衛星遙感監測核定結果:
上半年,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考核得分從高到低依次為即墨區、城陽區、萊西市、西海岸新區、嶗山區、市北區、膠州市、平度市、市南區、李滄區。
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考核得分從高到低依次為市北區、即墨區、膠州市、萊西市、平度市、城陽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市南區、李滄區。
上半年,實施秸稈禁燒考核的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均未出現秸稈焚燒火點。
變化 今年青島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考核按照“將生態環境質量逐年改善作為區域發展的約束性要求”和“誰改善、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一是考核各區市PM2.5、PM10、二氧化氮(NO2年度平均濃度達標改善情況,三類污染物考核權重分別為40%、40%、20%。二是考核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以上兩項的考核范圍均為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考核數據采用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提供的各區市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數據。三是考核有關區市秸稈禁燒工作,根據秸稈禁燒工作情況,對有關區市進行資金獎勵或扣繳,考核范圍為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考核數據采用生態環境部秸稈禁燒衛星遙感監測核定結果。
與去年相比,今年青島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考核主要有兩點變化:一是刪除二氧化硫(SO2)考核指標。近年來,我市SO2濃度持續改善,已穩定達到國家一級標準,考核導向性已不明顯,故刪除此項指標。二是PM10、NO2所占比重相應調整。PM10所占權重由35%增加至40%,NO2由15%增加至20%。我市PM10尚未達標,城市揚塵污染防治的壓力仍然較大,且部分區市部分時段出現反彈;我市NO2濃度總體已達標,但部分區市仍有波動,需繼續加以控制,因此增加這兩項污染物的考核比重。
和去年相同,市對各區市實行年度考核和年終一次性結算,每季度公布累計同比改善情況。
方式 三類污染物考核方式:污染物濃度以微克/立方米計,生態補償金系數為40萬元/(微克/立方米)。
某區市生態補償金額度=[(上年度PM2.5平均濃度-本年度PM2.5平均濃度)×40%+(上年度PM10平均濃度-本年度PM10平均濃度)×40%+(上年度NO2平均濃度-本年度NO2平均濃度)×20%]×生態補償資金系數。
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考核方式: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以百分點計,生態補償金系數為10萬元/百分點。某區市生態補償金額度=(本年度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上年度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生態補償資金系數。
秸稈禁燒工作考核方式:重點禁燒區域(機場、交通干線、高壓輸電線路附近、人口集中區、各級自然保護區和文物保護單位等)每出現1處火點,所在轄區向市財政繳納10萬元;其他區域每出現1處火點,繳納5萬元。對全年未出現秸稈焚燒火點的區市,市財政獎勵50萬元。
附: 2018年上半年各區市三項污染物考核得分 2018年上半年各區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考核得分 通訊員 王諾 郭釗敏 記者 徐圓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