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日,這是李維燦的車輛被扣的第104天。
2018年3月21日,李維燦正在家里睡午覺時,一個電話打來要他下樓去挪一下車,不曾想李維燦剛坐到車里,還沒關上車門,五個彪形大漢便把住車門,奪走鑰匙,并將他拽出駕駛室,丟下一句話后開著李維燦的車揚長而去:“易鑫會聯系你的。”
7月1日,李維燦的相同經歷在網上被曝光,十多個車輛被扣的“購車者”聚集在上海易鑫集團門口,聲稱自己中了“套路貸”的圈套,尋求維權。
不過,小犀財經從多位購車者處發現,這些人所簽的并非是普通購車合同,而是與上海易鑫集團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因為沒有及時還上在易鑫的欠款,他們的車被易鑫“按規回收”。
對于這一現象,購車者們似乎并未意識到這一點,有購車者親承“簽合同時并未看清合同內容”,那么按照法律規定,這些車主可能面臨錢車兩空的境地。
易鑫方面回應稱,在收車時候發出的申請,都在公安機關備案有備案記錄。如果確有證據證明發生暴力收車,公司將承擔責任。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表示,如果雙方確實已簽訂租賃合同,那么承租人逾期之后易鑫收車是沒有問題的。至于暴力收車一事,仍需要承租方給出充分的證據。
購車人:沒看清合同寫的啥 “這是我第一次買車,激動得很,就管不上合同寫的啥了,簽了一堆合同手都軟了。”李維燦回想起買車的場景時說。
據他描述,2017年2月初,他在重慶市巴南區沛鑫現代4S店交完買車的定金并和該店銷售人員約定委托其幫助辦理銀行貸款。第二天,銷售人員回復李維燦稱由于征信原因無法幫其辦理銀行貸款,但是可以幫他推薦金融機構貸款買車。該銷售人員表示金融機構分期的利息比銀行高不了多少。
出于對汽車的渴望,李維燦應允了銷售人員的建議。第二天,李維燦便到4S店與易鑫的工作人員簽訂合同。“簽合同的時候,易鑫的人就一直翻著合同,手指頭戳著合同告訴我在哪里簽字。”回憶起簽合同的場景,李維燦只記得自己很快就簽完了,簽完的時候手都軟了。在他記憶里,每一張合同易鑫的人都只做了簡單介紹,對條款沒有多做解釋。
至此,李維鑫共貸款7.36萬元,花了10.8萬元提走了這輛現代朗動。這個價格比4S店的市價高出了整整一萬元。李維燦沒有算利息,他只知道自己在未來36個月里,每個月要向易鑫的銀行賬戶轉賬2514元。根據小犀財經的計算,算上自己的首付及定金,李維燦在這輛車上一共要花12.44萬元,這個數高出該車型4S店市價2.69萬。
在這群維權者中和李維燦一樣后知后覺的人不在少數,王曉萍也是其中之一。
“港田銷售人員和易鑫的人把合同給我,直接告訴我需要在哪簽字,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了和易鑫的租賃合同。”王曉萍說。而據王曉萍提供的合同資料顯示,其分期支付的租賃手續費一項為14742元,而且手續費一經收取,不予退還。
車輛被扣后,還款額驟增萬元 2018年3月21日,李維燦還款逾期的第十一天,他的車被人搶走了。李維燦很驚 訝,因為手頭緊,他提前給易鑫打電話打過招呼,可他的車還是被搶走了。
后來,易鑫贖車部的工作人員告訴他:“想提車,拿9萬塊錢來”。李維燦算了筆賬,他還剩七萬三沒還,這下要他一下子給九萬,多了一萬多塊錢。那個人告訴他,多出來的一萬多塊錢是違約金加拖車費和停車費,僅違約金一項就要八千。
另一位車主聶濤也證實了李維燦的說法,據他介紹,自己之前每個月需要還款3200元,但隨后易鑫方面表示,若想贖回車,就必須一次性付9萬元,若未按時付清全款,聶濤的車將會被拍賣。隨后,易鑫的贖車部給聶濤發了一份清單,清單上顯示除貸款分期外,聶濤還需支付8000元的拖車費、3000元的違約金及950元的過路費及油費。
據聶濤介紹,其車輛是在易鑫集團汕頭分公司購買,車輛行駛證及車輛合格證署名都是易鑫集團。這意味著易鑫隨時可以將聶濤的車輛過戶給別的買家。
一個月后,李維燦收到瓜子二手車的短信,信息顯示他的車已經被掛在其網站上進行交易。隨后,李維燦致電該商家表示這輛車存在經濟糾紛,并要求賣家將其下架。在那之后,李維燦再也沒有收到關于車輛的任何消息。
“購車者”可能錢車兩空 根據上海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的汽車租賃合同通用條款第十條,在租賃期內,如果承租一方出現未按《汽車抵押合同》約定的期限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手續,或連續兩期、累計三期未按時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并控制車輛,若承租方在7天內無法一次性支付所有費用贖回車輛,則出租方有權自行處理租賃汽車,承租方無權對租賃車輛提出任何權利主張。
根據現有合同及法規顯示,易鑫方面為車輛的出租方,依法及合同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及計收租金和約定費用的權利。而關于承租方違約條例的規定顯示,易鑫公司在承租方未按時繳納租金時可以收取總租金20%的違約金。
貸款買車合同實為汽車融資租賃合同,易鑫在簽約合同時是否存在欺詐行為仍需等待法院判決。而維權者提到的各種“亂收費”現象是否在合同中已經約定目前不得而知。
可以確定的是,若易鑫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擁有融資租賃資格,那么易鑫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對其車輛的所有權及其產生權益的所有權受法律保護毋庸置疑。
7月3日,易鑫方面對小犀財經回應稱,在收車時候發請的申請,都是在公安機關備案有備案記錄。如果確有證據證明發生暴力收車,公司將承擔責任。同時,目前收車的訂單數量僅占合同總量的千分之五,只有出現“老賴”等現象,才會采取這樣的措施。
根據易鑫方面提供的數據,李維燦的逾期記錄已經超過了152天。
易鑫方面表示,疑問訂單,都可以提請復議,有爭議,我們都提請法律層面的解決。只要是公司方面的錯誤,將100%承擔過失和全部賠償。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表示,如果雙方確實已簽訂融資租賃合同,那么承租人逾期之后易鑫收車是沒有問題的。至于暴力收車一事,仍需要承租方給出充分的證據。
租賃合同中唯一值得商榷之處是合同取消后的流程,王殿學認為,高額的手續費以及將車輛售賣填補租賃方損失的條款可能存在不公平現象,但這一現象仍需要法院去判斷。來源:小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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