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
魯政辦發〔2018〕21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23號)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全省政務公開工作通知如下:
一、圍繞重大部署著力推進公開
(一)聚焦鄉村振興、經略海洋、新舊動能轉換做好公開。及時公開省委、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舉措。加強《山東省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推進落實情況公開,深入解讀“三農”政策和強農惠農富農舉措,把政策措施講透徹、講明白。修訂完善《山東省村務公開條例》,進一步規范村務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間和程序,實現村務事項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公開。(各市政府和省委農工辦、省民政廳、省農業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及時公開省委、省政府落實中央關于經略海洋的決策部署,做好《山東海洋強省建設行動方案》推進落實情況公開,深入解讀海洋強省建設行動的主要任務、重點舉措和重大意義,及時發布海洋科技創新、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世界一流港口建設、海洋新興產業壯大、海洋傳統產業升級、智慧海洋突破、軍民深度融合、海洋文化振興、海洋開放合作、海洋治理能力提升“十大行動”的政策措施、進展成效等,及時總結海洋強省建設的成功經驗、典型。形成正確輿論導向,增強全民關心海洋、認識海洋、經略海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凝聚各級各界參與和支持海洋強省建設的合力。(有關市政府和省發展改革委、省海洋與漁業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及時公開我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有關工作政策措施,以知識庫的形式在政府門戶網站公開相關解讀材料。及時公開《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實施規劃》等相關規劃政策落實情況、“10+3”專班工作進展、全省新舊動能轉換成效進展情況等信息。依托政府網站、12345政務服務熱線、政務新媒體等平臺同步發布相關政策措施及解讀、工作推進情況等信息。及時公開省政府《關于開展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并做好工作激勵機制和政策措施的解讀,推動鄉村振興標準支撐工程、海洋強省標準創新工程、新舊動能轉換標準領航工程,公共服務標準保障工程的實施;形成正確輿論導向,引導各級各部門、社會團體和企業積極參與標準化綜合改革,加快形成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為現代化強省建設提供堅強保障。(各市政府和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質監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二)聚焦“三大攻堅任務”做好公開。圍繞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推進公開。密切關注政府債務、銀行信貸、企業投融資、金融市場運行、互聯網金融等方面的輿情,針對誤讀、曲解、不實的輿情,及時通過主流媒體、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平臺及時進行有理有據的回應。深入推進化工產業安全生產轉型升級,及時公開城市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轉產或關閉任務的進展情況。公開并解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礦山、消防等重點領域安全生產綜合整治措施。深化平安山東建設,扎實推進“雪亮工程”,及時發布“雪亮工程”進展情況、成效以及依法打擊和懲治黃賭毒黑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情況。(各市政府和省金融辦、省財政廳、省安監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圍繞精準脫貧推進公開。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細化扶貧資金項目信息公開內容。按照“誰分配、誰使用、誰公開”的原則,強化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結果、脫貧攻堅規劃、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年度扶貧資金項目計劃安排及完成情況、項目實施情況、精準扶貧脫貧調查處理情況等內容的公開。按照分級公開的原則,在本級政府門戶網站、扶貧、財政及相關部門網站進行公開,鄉鎮、村級和項目實施單位在鄉鎮政府、村委會或項目實施地等利用固定的信息公開欄等進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時間原則上不得少于10天。(各市政府和省扶貧辦牽頭落實)
圍繞污染防治推進公開。及時公開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政策措施、環境治理工作進展、實施效果等信息。推進中央環境保護督察信息公開,圍繞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及時公開報道督察整改和典型案件查處情況,回應社會關切和公眾期待。做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工作,重點公開環評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審批指南,公開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受理、審查和審批決定等。依法公開排污許可信息,發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推進重點排污單位集中公開環境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信息公開,及時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和限停產企業清單,做好傳輸通道城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應急工作情況信息公開。(各市政府和省環保廳牽頭落實)
(三)聚焦“放管服”改革做好公開。做好權責清單調整與公開。結合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優化,做好政府部門權責清單調整和公開工作,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推動政府部門依法全面規范履職。根據法律法規調整和國務院削減權力事項等情況,繼續精簡省級行政權力事項,及時進行動態調整并公開。積極探索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依法將民生、投資建設、企業生產經營、促進創新和人才引進等部分省級行政權力事項下放或委托濟南、青島、煙臺三市實施,讓企業和群眾了解放權情況、監督放權進程、評價放權效果。(各市政府和省編辦等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推進事中事后監管信息公開。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時公開綜合監管和檢查執法信息。持續深化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提高監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強監管威懾力和公信力。根據國務院部署,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信息公開工作。充分運用政府網站設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專題專欄,全面公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項目進展、專家庫、典型案例等信息。依托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建立PPP項目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加強項目準備、采購、執行等階段信息的公開,加大對社會資本參與方式、項目合同和回報機制等內容的公開力度。(各市政府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二、圍繞法治政府建設著力推進公開
(一)推進重大行政決策公開。健全落實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大行政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決策方案擬定部門要在決策前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以及聽證座談、調查研究、咨詢協商、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并以適當方式及時公開意見收集匯總情況、采納情況和未予采納的理由等。制定出臺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的政策文件,要對公開相關信息作出明確規定,使政策執行更加陽光透明。(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推進政府會議公開。對涉及重大民生事項的會議議題,制定會議方案時,應提出是否邀請有關方面人員列席會議、是否公開以及公開方式的意見,隨會議方案一同報批。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會議制度,增強決策透明度。對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要積極通過網絡、新媒體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開。各級、各部門年內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政府常務會議、部門辦公會議不得少于2次。各級政府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應及時公開,以公開促進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見效,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三)推進政策執行公開。推進重要政策措施、重點工作任務執行情況公開,全面公開實施步驟、具體措施、責任分工、工作進展、工作成效、監督方式等信息。加大督查情況公開力度,主動公開督查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以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責情況。建立健全政策落實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發揮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運用好第三方評估、民意調查等形式,科學評價政策效果,推進評估結果公開。(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四)推進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姓名、聯系方式和抄送范圍等外,原則上應全文公開。對部分涉及面較寬、情況較復雜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可采用摘要公開的方式,公開辦理復文的主要內容。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要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內容。(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三、圍繞重點領域著力推進公開
(一)推進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推動市、縣級政府及其部門全面公開財政預決算信息。在本級政府或財政部門門戶網站上設立預決算公開統一平臺(或專欄),將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在平臺(或專欄)上集中公開,并編制目錄,對公開內容進行分類、分級,方便公眾查閱和監督。繼續做好全省月度財政收支信息公開工作,解讀財政收支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預判財政收入走勢,主動解釋說明收支運行中可能引發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引導社會各方面正確認識財政形勢。推進政府債務領域信息公開,制定全省政府債務信息公開辦法,及時公開本地區政府債務限額、余額、期限、用途等信息。(各市政府和省財政廳負責落實)
(二)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信息公開。做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4號)的貫徹落實,年內出臺實施方案。重點公開批準服務、批準結果、招投標、征收土地、重大設計變更、施工、質量安全監督、竣工等8類信息,明確公開主體,強化公開時效。充分利用山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山東省)、“信用中國(山東)”網站等,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信息共享和公開。推動將重點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產生的信用信息納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可向社會公開的,依法依規在各地區信用網站公開。(各市政府和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做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的貫徹落實,年內出臺實施方案。重點公開住房保障、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礦業權出讓、政府采購、國有產權交易、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等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按照“誰批準、誰公開,誰實施、誰公開,誰制作、誰公開”的原則,明確公開主體。依法做好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信息、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統一在平臺上的發布工作,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運行。(各市政府和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四)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信息公開。做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8〕10號)的貫徹落實,年內出臺實施方案。進一步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社會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等信息公開,注重運用技術手段實現公開的信息可檢索、可核查、可利用。(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五)推進民生領域信息公開。推進社會救助領域信息公開。公布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保障標準、辦理流程,增強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重點開展城鄉低保省、市、縣、鄉、村五級公示,對享受低保的戶主姓名、保障人數、居住社區(村)、救助金額、監督舉報電話等實行長期公示。(各市政府和省民政廳負責落實)
推進教育領域信息公開。及時公開《推進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方案》的推進落實情況。持續推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公開,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在每年7月底前公開本行政轄區內各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范圍、招生條件、招生程序等信息,并及時在招生工作結束后公開招生結果。繼續加大省屬高校招生、財務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開本科教學質量報告、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和高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各市政府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分別負責落實)
推進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繼續推進醫療機構院務公開和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落實情況公開。每月定期在網站發布疫情信息,遇重大、特大法定傳染病疫情,及時向社會公布。推進醫德醫風建設,建立違規違紀問題處理結果公開機制,改善群眾就醫感受。完善山東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系統,做好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信息公開。(各市政府和省衛生計生委負責落實)
推進環境保護領域信息公開。按月發布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及17市排名等信息,各市按月公開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各縣(市、區)按季度公開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監測信息。(各市政府和省環保廳負責落實)及時公開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進展以及河湖保護情況。及時向社會發布全省汛情、旱情、災情以及預警信息。(各市政府和省水利廳負責落實)
推進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信息公開。及時在政府網站公開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行政審批結果和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及時公開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備案日期、備案企業(產品)、備案號等備案信息。定期公開監督抽檢結果中的有關被抽檢單位、抽檢產品名稱、標示的生產單位、標示的產品生產日期或者批號及規格、檢驗依據、檢驗結果、檢驗單位等監督抽檢信息。責令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召回相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在決定作出后24小時內在政府網站公開。統計調查取得的統計信息,依據法律法規及時公開,供社會公眾查詢。(各市政府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落實)
推進住房保障領域信息公開。及時公開和解讀人口市民化“1+N”政策體系、城鎮產業支撐、“人地掛鉤”機制等新型城鎮化政策,加大全省城鎮體系、半島城市群等重大規劃及實施情況公開力度。圍繞穩定市場預期及時做好國家和山東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公開和解讀。及時公開并解讀國家和山東省棚戶區改造、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措施,定期公開年度建設任務完成情況。及時發布解讀全省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按季度發布全省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財務以及風險狀況等公積金管理運行信息。做好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物業服務行業文明創建等政策解讀、情況發布,及時公開和解讀農村危改、改廁等相關政策,定期通報進展情況。(各市政府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落實)
(六)推進國資國企和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公開。按月公開省管企業主要經濟效益指標、主要行業盈利、重大變化事項等情況。依法依規公開省屬企業經營情況、業績考核結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省屬企業改革重組結果,省屬企業負責人重大變動、年度薪酬,以及省屬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重點工作情況。深入推進省屬企業產業整合重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信息公開。開展省屬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摸底調查,及時公開調查結果。健全“僵尸”企業處置和虧損企業治理結果定期公示公告制度。建設省屬國資國企大數據應用平臺(國資云),提高信息開放程度,增強對國資國企的分析和把控能力。(各市政府和省國資委、省財政廳分別負責落實)
及時發布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做好事故隱患掛牌督辦信息、事故調查報告公開工作。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檢查信息公開力度,公開常規檢查執法、暗查暗訪、突擊檢查、隨機抽查等執法檢查信息。健全完善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強化建筑市場執法檢查,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執法信息制度,及時公開執法檢查、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結果等相關信息。完善全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加大建筑市場不良行為信息公開力度,在政府網站設立專題專欄集中公開建筑市場主體不良信用記錄、黑名單記錄。(各市政府和省安監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分別負責落實)
四、加強解讀回應擴大公眾參與
(一)加強政策解讀。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的根本要求,圍繞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鄉村振興、經略海洋、新舊動能轉換等重大部署,加強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和工作成效的解讀工作。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要加強制度建設,堅持將政策解讀與政策制定同步考慮、同步安排,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重要政策出臺前,要將文件和解讀方案一并報批,相關解讀材料應于文件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主動發布。充分運用政府例行新聞發布會、政府新聞辦公室新聞發布會的權威發布平臺,做好重要政策的發布和解讀工作。重點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相關政策措施的解讀工作,密切關注市場預期變化,把握好政策解讀的節奏和力度,主動引導輿論,為推動政策落實營造良好環境。(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加強政務輿情處置回應。嚴格落實政務輿情處置回應主體責任,加強組織協調與聯動,實施政務輿情督辦制度,切實提高政務輿情回應實效。密切監測收集就學就醫、住房保障、安全生產、防災減災、食品藥品安全、養老服務等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苗頭性輿情,科學研判,積極應對,分類處置。重點關注涉及重大政策調整、影響黨和政府公信力、沖擊道德底線等方面的政務輿情,做到及時預警、科學研判、妥善處置、有效回應。加強政務輿情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務輿情應對效果評估機制。開展政務輿情應對工作效果評估,建立問責制度,對重大政務輿情處置不得力、回應不妥當、報告不及時的涉事責任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予以通報批評或約談整改。(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三)加強公眾參與和政民互動。各市各部門要制定加強公眾參與和政民互動工作辦法,完善工作流程,保障公眾有效參與政府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執行監督。圍繞政府中心工作,細化公眾參與事項的范圍,積極擴大公眾參與,讓公眾更大程度參與規劃計劃編制、重要政策措施制定等工作中。創新公眾參與方式,積極探索網絡參與形式。聚焦重要民生事項,鼓勵開展政民對話、政府開放日、網絡問政等互動欄目和主題活動,精心設置議題,通過線上線下聯動,暢通公眾反映訴求的渠道,提升互動效果,增進與公眾的互動交流。(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五、加強辦事公開提升服務實效
(一)推進網上辦事服務公開。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要求,借鑒推廣“不見面審批”等典型經驗和做法,不斷創新服務方式,優化營商環境,為市場主體添活力,為人民群眾增便利。及時公開“互聯網+政務服務”有關政策的落實情況及階段性成果。公開網上辦事大廳服務事項清單,推動更多事項在網上辦理,實現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讓群眾辦事更明白、更便捷。加快各市各部門政府網站和“中國山東”網站等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完善網民留言、咨詢的受理、轉辦和反饋機制,及時處理答復,為群眾提供更好服務。(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提升實體政務大廳服務能力。加強實體政務大廳建設管理,推動線下線上融合,統籌服務資源,統一服務標準,理順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調,群眾和企業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力爭“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對依申請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分批向社會公布“一次辦好”事項清單。逐步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異地可辦”,各市推出一批“全市通辦”事項,省政府部門推出一批“全省通辦”事項。推廣“一窗受理”服務模式,實行“前臺統一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加強實體政務大廳軟硬件設施配備,優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員、設施、經費保障,結合群眾辦事需求靈活設立綜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務窗口“冷熱不均”現象。建立完善激勵約束制度,加強工作人員管理,嚴肅紀律作風,規范服務行為,切實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各市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等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三)優化審批辦事服務。開展辦事服務信息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公開的辦事服務信息是否準確規范、與實際工作是否一致等,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時公開企業開辦時間、建筑施工許可審批時間再減少一半的相關舉措、工作進展、改革成效等情況。推進“3545”改革,及時公開3個工作日內完成新開辦企業、5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動產登記、45個工作日內完成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在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摸清并公開本行業、本領域具有相關技術服務資質資格的機構底數,接受群眾監督。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對確需保留的證明材料,逐項列明設定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嚴格實行清單管理。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辦事指南,辦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辦事條件發生變化的事項,應在完成審批程序后1個工作日內公開變更后的相關信息和具體實施時間。實行網上辦事大廳與實體政務大廳辦事服務信息同源管理,建設和使用統一的咨詢問答知識庫、政務服務資源庫,確保線上線下辦事服務信息內容準確一致,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各市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省法制辦、省工商局、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六、加強政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一)啟動編制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各級、各部門全面啟動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工作,推動主動公開基本目錄體系建設。目錄編制要明確各領域“五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充分體現“五公開”、政策解讀、輿情回應、公眾參與等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完成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的編制工作,并對目錄進行動態調整更新。要把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納入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持續加以推進,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公布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嚴格落實公文辦理程序。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擬制公文要明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屬性,隨公文一并報批,擬不予公開的,要依法依規說明理由。部門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擬稿時,應對公開屬性提出明確建議并說明理由;部門上報的發文請示件沒有明確的公開屬性建議的,或者沒有依法依規說明不公開理由的,本級政府辦公廳(室)可按規定予以退文。要在公文審簽單上標明公開屬性,在制定或獲取政府信息時認定其公開屬性,文件正式印發時,在文件正文上明確標注公開屬性。(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三)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和依申請公開工作。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堅持“誰公開誰審查,誰審查誰負責”“先審查后公開”“一事一審”的原則,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嚴格進行保密審查并建立審查記錄。要依法保護好個人隱私,除懲戒公示、強制性信息披露外,對于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公開時要去標識化處理,選擇恰當的方式和范圍。進一步規范依申請公開工作,暢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規范,明確接收、登記、辦理、調查、答復等各個環節的工作標準和責任,答復形式嚴謹規范,增強答復內容的合法性、說理性和針對性,明確救濟渠道的機關名稱、地址、時限等信息,嚴格按照法定時限進行答復。建立依申請轉主動公開工作機制,對公眾申請較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四)做好省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各市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責任,扎實推進試點工作,9月底前完成試點驗收,10月底前報送試點成果和總體情況,其中每個試點領域報送一套公開標準規范建議。省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履行業務指導責任,為本系統基層單位開展試點提供有力支持;各級標準化主管部門要依法推動政務公開標準化建設,完善我省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并積極爭取將地方標準上升為國家標準。省政府辦公廳組織制定試點工作驗收標準,并將試點驗收總結情況納入政務公開考核評估范圍。(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五)建立健全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省級教育、生態環境、文化和旅游、衛生計生、住房保障、水電氣熱、公共交通、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等主管部門要積極推進相關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督促有關部門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分類指導,組織編制公共企事業單位公開事項目錄,建立完善公開考核、評議、責任追究和監督檢查具體辦法,切實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各級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情況將納入各市和省政府各部門的政務公開年度考核評估范圍。(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七、加強平臺建設發揮公開載體作用
(一)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落實《政府網站發展指引》,嚴格政府網站設置程序,繼續加強全省政府網站統一技術平臺建設,基本實現網站信息內容、安全防護、績效評價等管理和保障措施一體化。全面完成政府網站向統一技術平臺整合遷移,繼續推進各市利用省統一技術平臺和各市已有平臺實現各級各類網站規范整合和集中管理。制定出臺政府網站數據資源利用規范,各市已有平臺實現向全省統一平臺遷移或數據整合,初步形成集約規范、標準統一、信息共享、業務協同、權責明晰的政府網站管理模式。推進政府網站部署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各市、各部門年內完成門戶網站相關改造工作,新建的政府網站要全面支持互聯網協議第六版。組織開展公共信息資源開放試點工作,依托政府網站集中統一開放政府數據,探索制定相關標準規范,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完善政府網站安全保障機制,做好防攻擊、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網站用戶信息保護制度,確保用戶信息安全。(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用好“兩微一端”新平臺。充分發揮政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靈活便捷的優勢,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辦事服務工作,進一步增強公開實效,提升服務水平。按照“誰開設、誰管理”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內容審查把關,不得發布與政府職能沒有直接關聯的信息,信息發布失當、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及時整改。加強“兩微一端”日常監管和維護,對維護能力差、關注用戶少的可關停整合。(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三)做好政府公報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公報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22號)要求,在辦好政府公報紙質版的基礎上,加快政府公報電子化進程,推進政府公報數據庫建設,有序開放政府公報數據。完善省政府部門為山東省政府公報提供文件工作機制。推行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文件由本級政府公報統一發布制度。(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四)加快整合各類政務熱線電話。針對群眾反映的政務熱線號碼過多、接通率低、缺乏統一管理等問題,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進行全面清理,加快整合各類政務熱線電話,年底前將清理整合情況報上一級政府辦公廳(室)備案。除緊急類熱線和因專業性強、集成度高、咨詢服務量大確需保留的熱線外,其他的原則上要整合到統一的熱線平臺,實行集中管理、統一受理、按責轉辦、限時辦結,努力做到“一號對外”“一站式服務”。加強政務熱線日常值守和督辦考核,提高熱線服務水平。(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八、加強組織保障構建政務公開大格局
(一)加強政務公開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健全完善政務公開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級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重大問題協調職能,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過問、定期聽取匯報、協調解決問題,為政務公開工作創造良好環境。分管負責人要直接參與、落實責任,確保各項公開工作任務完成。各級、各部門要明確工作負責機構,配強配齊專職工作人員,各級、各部門辦公廳(室)要牽頭做好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工作。(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加強考評督查和培訓工作。政務公開工作已納入2018年度各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指標,各市、各部門也要將政務公開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分值不低于4%。省政府辦公廳將定期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繼續開展全省政務公開考核工作,積極借助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強化激勵約束,對工作落實好的,予以通報表揚;對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或約談整改。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10周年和新修訂的條例出臺,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營造社會公眾充分知情、有序參與、全面監督的良好氛圍。制定業務培訓計劃,探索多種培訓方式,確保實現到年底對全省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輪訓一遍的任務目標。(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各市、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安排,認真抓好落實,并在本地區、本部門政府網站公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7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8年7月6日印發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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