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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5日電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指示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部署,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督導工作方案》。《方案》明確,主要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督導,并下沉至部分市地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涉及的重點案件,直接到縣鄉村進行督導,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方等進行重點督導。
《方案》強調,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督導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法治思維、標本兼治,嚴格責任追究,將督導作為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重要抓手,以督導壓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掃黑除惡重大政治責任,推進各部門齊抓共管;以督導保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沿著正確方向深入開展;以督導推進重點難點問題解決,確保攻堅克難、除惡務盡、務求實效;以督導回應人民群眾期待,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明確,由中央政法委牽頭,會同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成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央督導組開展督導工作。督導工作從2018年上半年開始,到2019年年底,基本實現督導工作全覆蓋。在督導基礎上,適時開展“回頭看”,督導各地區整改落實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情況,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
《方案》指出,督導工作主要圍繞6個重點開展。
《方案》還明確了督導工作的具體實施步驟,要求督導組在深入排查摸底、充分調查論證的基礎上,提出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具體督導工作方案,明確任務清單。
《方案》明確,督導結果作為對被督導省(自治區、直轄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領導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對督導發現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問題線索,依法移送有管轄權限的政法機關,對重大復雜疑難案件進行會商督辦。對發現的黨員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涉嫌違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方案》要求,被督導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要按照督導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對地方整改情況,適時組織“回頭看”,對黑惡勢力易滋生和邊打邊發、屢打不絕的地區、行業、領域,納入重點整治對象,加強跟蹤督導,并向社會公布整改情況。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