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5日,市交通運輸委、公安局、工商局、通信管理局、網絡辦、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等7部門約談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后,6月16日,市運管局對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下達了《整改通知書》。
6月16日以來,市交通執法部門加大了對火車站、長途站、商圈等的執法力量,重點查處違規網約車,截至6月25日,共計查處違規網約車76部,將根據《關于開展全市出租汽車客運行業運營秩序專項治理行動的通告》和《 青島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對上述違章車輛處上限三萬元罰款。
6月20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向市交通運輸委等7部門提報了整改報告,據了解,整改報告中并沒有按約談要求及《整改通知書》要求落實整改措施。下一步,交通執法部門將繼續保持對違規網約車的查處力度,對查處的違規車輛將根據相關規定從嚴從重進行處罰。市交通運輸委等7部門將按照交通運輸部 、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行業事中事后聯合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啟動聯合監管處置流程。
城市信報記者 張林盛 通訊員 姜妍同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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