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肖玲玲 報道
半島都市報6月12日訊 6月12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為助推新舊動能轉換,加大小微企業扶持力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和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下發《關于助推新舊動能轉換進一步明確就業創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8〕8號),再次降低小微企業創業補貼門檻,將申請2萬元補貼需要至少1名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12個月降低為6個月,同時放寬首次創辦企業的條件,簡化申報材料,創新申報方式。截至5月底,全市共有221戶小微企業申領375.4萬元小微企業創業補貼。
據介紹,根據前期在青島就業網發布的青島市小微企業名錄,全市共有2.4萬小微企業可申領最高2萬元的小微企業創業補貼,名錄范圍內的企業,需符合以下條件:(1)營業執照注冊登記時間在2013年10月1日以后。(2)小微企業的創辦者應在創業實體辦理就業登記并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含補繳月份),其中,申領2萬元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的,還需至少1名職工在該創業實體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3)創業者須在青島市首次創辦企業。對在青島已創辦企業且正常經營,2014年10月1日之后在本市再次創辦小微企業,吸納就業1人以上并通過創業實體繳納職工社保滿6個月的,仍視為首次創辦小微企業。
自6月17日起,符合以上條件的企業可登錄青島就業網、青島微就業微信平臺、智慧人社手機APP等網辦平臺進行網上申請,或隨時到工商注冊所在地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現場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2)營業執照原件,通過變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創業的需提供有效變更證明。(3)吸納就業人員的需提供申領補貼前6個月委托銀行發放工資明細表原件。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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