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青島6月8日電 在8日于上海合作組織青島峰會新聞中心舉行的首場新聞發布會上,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局長廖進榮表示,上合組織成員國近年來不斷建立健全合作機制,推動形成完備的執法安全合作法律基礎,安全合作成果顯著。
廖進榮指出,上合組織成員國在執法安全領域已建立起安全會議秘書會議、公安內務部長會議、地區反恐怖機構理事會等一系列會晤機制,分別協調解決不同領域的執法安全問題。同時,在打擊“三股勢力”、禁毒、邊防等執法安全領域簽署一系列法律文件,詳細規定了執法安全合作的任務、措施、原則、程序和實施規則,為各方開展務實合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廖進榮說,中方自接任上合組織輪值主席國以來,在成員國的積極支持和配合下,成功舉辦了安全會議秘書會議、地區反恐怖機構理事會會議、禁毒部門領導人會議等活動,進一步凝聚了合作共識,加強了執法能力建設,共同開創了本組織執法安全領域合作新局面。
他表示,印度和巴基斯坦在成為上合組織成員國后,積極參與到本組織各領域、各層級安全合作機制中,與各方協同、配合良好,上合組織安全合作潛力正在不斷增加,安全合作水平達到新的高度。
在談到青島峰會預期將達成何種共識時,廖進榮表示,制定維護上合組織成員國和地區安全的新舉措將是此次青島峰會的主要議題之一。各成員國領導人將深入分析國際及地區安全形勢,研究應對風險挑戰,探討提升安全合作水平、拓展安全合作領域、豐富安全合作實踐的具體舉措。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各國執法安全部門,繼續秉持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推行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等安全治理模式,推動上合組織安全合作邁上新臺階。”廖進榮說。
[編輯: 張珍珍]
相關專題:
相約上合 風從海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