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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全媒體記者 李珍
遇到新聞事件,傳統媒體派出多路記者,辛苦采訪的新聞作品,被一些新媒體和自媒體毫不費力地無償轉走,賺取了無數流量后變現,而傳統媒體卻要因此付出高昂的成本。取證難、訴訟費時費力且判賠數額不高等原因,一度令傳統媒體的維權行動“停滯不前”。2017年4月26日,在中宣部指導下,國家版權局領導的“中國新聞媒體版權保護聯盟”在中國網絡版權保護大會上正式宣告成立。業內人士認為,這意味著傳統媒體正借助版權保護在管理部門的支持下開始逆襲。在2018中國網絡版權保護大會上,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發布了《2017年中國網絡版權保護年度報告》。報告顯示,2017年隨著網絡版權保護力度的不斷加大,中國網絡版權市場迎來了從流量經濟向內容經濟的結構性轉變。媒體深度融合進入關鍵階段,優質作品成為內容產業的核心競爭力。隨著越來越多的主流媒體加入了版權保護的行列,電子存證、大數據搜索、區塊鏈等最新的技術成果也開始運用到傳統媒體的版權保護當中。
■屢禁不止
反侵權公告擋不住“無償”誘惑 在傳統媒體維權的戰場上,新京報可以說是先行者和急先鋒。從2003年成立之初,他們就以堅定的態度對版權進行保護。從訴訟到反侵權公告,再到和網站以及各種新媒體簽訂合作協議,經過“艱苦奮戰”,被侵權的行為依然屢禁不止。
5月25日,記者從新京報網站上看到,該報社最新一期的反侵權公告剛剛發布。公告顯示,新京報微信公眾號“新京報”于2018年5月24日發布的稿件《記者臥底揭秘“PUA情感操控”丨指導男學員騙財騙色,還教操控女性自殺》,“重案組37號”于2018年5月23日發布的原創稿件《PUA陷阱調查丨指導學員騙財騙色,為操控情感不惜鼓勵自殺》,新京報調查報道《“PUA情感操控”背后的財色陷阱》(2018年5月24日新京報A12~13版刊發)被多家網站、新聞移動端轉載,公告要求侵權網站、新聞移動端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與新京報版權部門聯系。
公告中表示,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書面授權擅自使用《新京報》版權作品及新聞信息的,《新京報》將予以警告,并定期在《新京報》和新京報網上公告侵權人及其侵權行為。對于警告無效者,《新京報》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國家版權行政主管部門舉報,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等多種措施以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屆時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侵權人承擔。
新京報自2014年3月份開始公開發布反侵權公告,截至2018年5月,已經累計發布了四十八期。盡管新京報維權力度之大名聲在外,依然有侵權者“前赴后繼”。
■“得不償失”
侵權訴訟成“雞肋” 據了解,2005年開始,在發現有門戶網站沒有獲得授權許可,就任意刊載新京報的稿件后,該報社就開始采取大面積的維權行動。新京報首先與全體采編人員簽署了版權歸屬協議,明確所有職務作品的版權屬于報社。并向侵權網站發律師函,促成合作溝通。
新京報的維權之路并不容易。2006年,他們起訴某網站,被稱為“傳統紙媒訴新媒體第一案”,當時很多人對新聞作品是否受版權保護提出質疑,還有人認為是“想錢想瘋了”;2007年,新京報起訴另一家網站時,遭遇了各種阻力,歷經三年的拉鋸式訴訟,最終和解結案;2011年起訴的另一起侵權訴訟歷時近一年,僅獲賠10萬元。
新京報一位負責人認為,隨著新技術的不斷變化,傳統媒體維權的對象也在不斷發生變化。從門戶網站到移動終端,從APP到微信,在網絡時代,新媒體攫取新聞產品的速度越來越快,技術手段越來越成熟,利用法律空隙的方式也越來越多,“但我們的維權依據、標準、方式和外部環境都沒有太大的變化,這也是很多傳統媒體無法堅持維權的主要原因之一。”
“取證難,訴訟成本高、時間長,最終判賠數額低等問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限制了傳統媒體的維權之路。”山東琴島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恩民告訴記者,在文中所提的不少訴訟中,原告在取證階段要付出大量的人力和經濟成本,但依據現行法律,所獲得的賠償卻很有限。據了解,2014年11月之前,國內絕大部分法院參照的是1999年國家版權局頒布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對文字作品非法轉載的賠償標準是千字50元,即便賠償標準高的,最高也就達到50元的2倍至5倍。而僅侵權取證的公證費就高達30頁內800元至1000元。維權成本遠高于維權收益。贏了官司輸了錢,嚴重挫傷紙媒維權的積極性。
2014年11月1日起國家版權局新施行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中對此有了調整,規定“報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轉載、摘編其他報刊已發表的作品,應當自報刊出版之日起2個月內,按每千字100元的付酬標準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計算,超過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算。”
由于移動互聯網的普及,取證在如今變得更加困難,如果微信公眾號、自媒體發生侵權,等你發現時,往往難以固定證據。王恩民表示,一篇3000字的稿件,前期要付出公證費、律師費、訴訟費等,最終獲賠的數額卻是幾百元。賠償標準低,侵權者沒壓力,侵權行為就會有些“肆無忌憚”,要維護權利人利益,需要多方合力,建立共贏機制。
■技術破局
數字技術助力版權維護 2014年3月12日,重慶日報集團在旗下媒體及《中國新聞出版報》發布《重慶日報報業集團版權聲明》,成為全國率先發聲進行版權維護的黨報集團,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并受到國家版權局高度重視。2016年9月,重報集團起草加入了《全國省級黨報版權聯盟》,與全國其他兄弟黨報集團抱團維權。2016年11月18日,國家版權局率人民日報、經濟日報、人民網、新華網、中央電視臺等17家中央媒體記者就重慶日報報業集團版權維權工作的有效做法進行學習交流。
據了解,該版權維權平臺系統由版權確權、版權監測、版權維權、報表分析“四個模塊”構成。平臺監測系統可以在全網查找疑似作品,將相關作品的數據、信息與確權作品進行比對,并分析統計。而系統的取證功能則會針對侵權作品數據自動生成取證任務,并完成實時在線取證。在每次取證完成后,將所獲得證據包的“數字指紋”存放至中立的第三方司法鑒定中心,可以確保該證據始終不被篡改、保證證據的客觀真實性。
業內人士認為,重慶日報集團開發的版權平臺表明,技術已經不再是報業媒體進行版權保護的最大難題。
國家版權局版權司執法處處長趙杰在此次活動現場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傳統媒體維權意識還不強,而且職務作品與個人作品的界限不明,造成維權比較艱難。長期以來,新媒體都習慣于不付錢地轉載,雖然有時提倡轉載,但也必須遵守版權規定。
專家
相互尊重知識產權,拓寬合作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杜穎在接受半島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和新媒體的迅猛發展,傳統媒體版權保護問題日益凸顯,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一是傳統媒體對自身版權資產的收益往往認識不充分,低估自身版權價值。而且,網絡新媒體的出現,致使傳統媒體作品被轉載卻不署名、不付稿酬、不注明出處,乃至被篡改的情況較為常見,但傳統媒體對此并沒有過多關注。因此,傳統媒體必須要提高自身對版權保護的重視程度,并采取相應的維權措施。
二是維權難度大,相關機制不健全。一方面,信息技術的發展在提高傳播效率的同時,也使得侵權行為更加隱匿,大大增加了傳統媒體的維權難度。另一方面,我國傳統媒體行業沒有形成系統、健全的維權機制,大部分傳統媒體均無專門處理版權侵權問題的部門,面對被侵權情況也往往止步于發表一個版權聲明,沒有實質性追責舉措。因此,傳統媒體亟需反思重構維權機制,比如可以探索建立事前預防-事中監控-事后訴訟的維權機制。
杜穎表示,由于版權管理理念的滯后,傳統媒體在版權資產的運營、維護、乃至后續參與市場競爭方面的能力,都無法與發展勢頭極其迅猛的新媒體相提并論。因此,傳統媒體應加強對新媒體商業模式的了解,積極探索版權營銷與合作的新模式,不斷提高其版權資產的價值。另外,版權侵權訴訟審理周期較長、訴訟程序復雜、判賠數額較低等原因,致使傳統媒體維權成本較高,許多傳統媒體并不愿通過法律途徑維權,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版權侵權行為的發生。這需要從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及制度建設方面加以完善。
重慶日報報業集團法律事務部負責人劉云霞曾對媒體表示,目前我國的版權保護仍存在較多問題,除在立法層面完善法律外,還需要司法層面加大侵權違法成本,行政監管層面加大執法力度,措施層面政府牽頭主導,紙媒抱團維權。除積極維權外,紙媒也要嘗試與新媒體建立良性合作關系,相互尊重知識產權,進行版權合作,資源互換、股權合作,拓寬合作渠道。
“事先保護”大于“事后維權” 對于目前傳統媒體的維權現狀,中國報業版權服務中心主任岳占峰有著深入的研究和見解。
岳占峰告訴半島記者,隨著媒體融合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報人已意識到保護版權是抗衡網絡媒體沖擊的有力武器。2017年6月,首屆中國報業版權大會在北京召開,來自全國一百余家報社的代表參會,盛況空前。中國報業協會理事長張建星在大會上為剛剛成立的中國報業版權服務中心授牌。2017年12月,在第三屆中國報業集團高層座談會上,二十余家黨媒集團的主要領導共同簽署成立了全國省級黨報集團版權保護聯盟,并發表了聯盟宣言,倡議所有新聞媒體積極行動起來,進一步增強版權保護意識,抵制新聞侵權行為,保護新聞作品版權。這些來自報業行業內部的行動,無不說明版權越來越成為報業同仁們關注和重視的問題,并在積極探索解決之道。
岳占峰介紹,針對報業版權管理涉及的業務環節多、服務分散、專業性強的特點,中國報業版權服務中心聯合北京版銀科技等版權行業的龍頭服務企業推出的“媒體版權管家”服務,以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的DCI(數字版權唯一標識符)體系為支撐,為報業媒體量身打造了包括版權實時管理、版權風險評估、版權自動登記、全網監測維權、轉載傳播分析、內容分發與在線授權等在內的一站式綜合服務,共同助力報業媒體防范版權法律風險。
目前版權管家服務已覆蓋12000多家媒體與自媒體用戶。使用了基于DCI體系的版權管家服務后,通過一套描述作品版權信息的可識讀標識,使作品與版權不再分離,可實時讀取到作品對應的版權信息,受眾閱讀原創文章時就可以找到授權使用的鏈接;同時也可以連接到版權認證、授權交易、版權監測、版權維權等專業版權服務。對于報業媒體來說,這種“事先保護”比“事后維權”的價值更大。
記者了解到,隨著DCI、時間戳、電子證據固化、版權印等相關版權管理技術的出現與發展,為版權內容的快速無障礙流通提供了較好的技術基礎。“所見即所用、所用即授權、授權即交易”,通過將版權信息與授權工具植入到各類發布渠道之中,讓版權交易更加靈活與便捷。
■國家版權局
多舉措助推建立傳媒版權新秩序 近年來,國家在法律政策層面也加大了對版權保護的力度。《2017年中國網絡版權保護年度報告》中提到,2017年1月,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這是包括版權工作在內的知識產權規劃首次列入國家重點專項規劃(下稱《規劃》),對進一步提升包括版權在內的知識產權工作地位具有重要作用。
2017年6月,國務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2017年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推進計劃》,提出加強網絡侵權盜版治理、探索對新型網絡侵權盜版行為的有效治理模式等具體工作措施。國家版權局聯合國家網信辦、公安部、工信部繼續開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劍網2017”專項行動,狠抓大案要案查辦,網絡版權保護環境持續改善。
報告顯示,據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中國版權產業經濟貢獻”調研數據顯示,2016年版權產業占我國GDP的比重已達7.33%,其中核心版權產業占比GDP已達4.58%,其占全部版權產業的比重已達62%,年均增長速度為13.4%。而不斷完善的版權保護體系為核心版權產業的迅猛發展提供了基本保障。
2017年,我國媒體融合發展進入關鍵時期,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從相“加”邁向相“融”,主流媒體持續發力,內容生產能力顯著提高。優質作品成為發展內容產業的核心競爭力,許多同質化明顯、用戶黏性不足的新媒體逐漸被市場淘汰。隨著版權監管政策的細化與完善,媒體行業生態得到有效凈化,初步建立起保護、管理和運營傳媒版權的新秩序。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