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對電子商務領域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嚴厲打擊整治電子商務領域違法失信行為,鼓勵在已有的限制新設立賬戶等13項聯合懲戒措施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創新制定聯合懲戒措施。
通知指出,各地區要根據《關于全面加強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文件要求,廣泛開展電子商務領域失信聯合懲戒,一是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充分發揮“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用,推動信息披露。二是加大對失信主體的懲戒力度,各地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地方實際,制定地方電子商務失信主體認定標準,并將認定后的電子商務領域“黑名單”納入聯合懲戒。三是嚴厲打擊整治電子商務領域違法失信行為,鼓勵在已有的限制新設立賬戶等13項聯合懲戒措施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創新制定聯合懲戒措施。
通知要求,科學區分電子商務領域失信主體名單信息,督促失信企業限期整改。省級工作組要加大對電子商務領域“黑名單”和重點關注名單失信主體的整改力度,對列入“黑名單”失信主體于3個月整改到位。對列入“黑名單”的制假售假、刷單炒信、空包裹代發郵寄、非法采集、濫用、泄露和倒賣個人信息等失信主體,按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規范有序限期整改。
通知提出,電子商務領域“黑名單”和重點關注名單中的刷單炒信、制假售假等失信信息由電子商務平臺提供的,由“反炒信”聯盟督促主要電子商務平臺對其采取懲戒措施。考慮到電子商務領域“黑名單”和重點關注名單的特殊性,鼓勵省級工作組動員電商平臺等企業力量,協同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中新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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