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魏海洋
從2016年起,我省開始在省屬師范院校招收免費師范生,當年即成為高考招生大熱門。5月17日,省教育廳、省財政廳下發《山東省師范生免費教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針對免費師范生的資金使用進行了詳細規定,免費師范生的補助標準是每生每年10000元,生活補助標準是每生每年4000元。另外,值得所有考生注意的是,如果你是非師范類專業學生,可在進入大學的兩年內,自己申請轉為免費師范生,可享受免費師范生的相關優惠。
專項資金用于三方面
自2016年起,省財政設立師范生免費教育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用于支持省屬高校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省教育廳和省財政廳制定的《山東省師范生免費教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適用于省內免費師范生培養學校及各市教育行政部門。2018年省屬高校免費師范生政策還沒有下發,根據去年的情況,我省有山東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聊城大學、魯東大學、臨沂大學、青島大學、齊魯師范學院、濰坊學院、泰山學院等9所高校承擔師范生免費教育培養任務。2017年全省安排師范生免費教育本科培養計劃3000人。
省財政根據各高校免費師范生培養規模,按照每生每年10000元的標準將專項資金撥付有關高校。各高校的師范生免費教育專項資金用于以下三個方面:免費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學費;免費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住宿費;免費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的生活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4000元,學校按每人每月(共10個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標準足額發放給免費師范生。
入學兩年內,可提出申請
從去年政策中可以了解到,免費教育師范生培養計劃作為定向就業招生計劃,納入培養學校年度招生規模。未完成的免費教育師范生招生計劃可轉入培養學校當年統一錄取招生計劃。值得所有高考生以及大一大二的學生注意的是,在免費師范生學籍制度上,我省有創新性措施。根據規定,有志從教并符合條件的非師范類專業優秀學生,在入學2年內,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和定向就業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在學校核定的計劃內轉為免費師范生,由學校按標準返還其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
但需要注意的是,因個人原因(因病休學等除外)中斷學業,或未在培養期滿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者,市教育行政部門、高校有權與其解除協議,免費師范生應按規定退還學校已享受的師范生免費教育經費。免費師范生延長修讀年限期間,費用自理。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免費師范畢業生的履約管理,建立誠信檔案,公布違約記錄,并計入人事檔案,負責管理違約退還和違約金、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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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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