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東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的通知》,調整和部署本科專業設置相關工作。要求,2018年我省高校本科專業設置堅持“突出特色、科學布局、主動調優、控制規模”的工作原則,重點設置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能體現學校優勢特色的、與社會需求結合度高的應用型本科專業。
聚焦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對接我省新舊動能轉換“十強”產業和鄉村振興計劃,積極參與“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建設,設置服務支撐動能轉換、產業轉型升級、培養引領未來技術和產業發展人才的專業。
鼓勵學校設置有相關專業作支撐的專業,逐步形成專業群,實現以專業特色彰顯辦學特色的目標;鼓勵學校設置前沿、緊缺、交叉融合的專業,調優專業結構,注重突出專業建設在人才培養中的主導地位,不斷提高應用型人才培養質量。
據了解,專業設置包括專業新增、調整和撤銷。專業設置實行備案或審批制度,備案或審批工作每年集中進行一次。
按照要求,專業新增必須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2012年版)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以下簡稱《專業目錄》);嚴格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2018年版)。嚴格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公布省屬本科高校限制性專業目錄和預警專業目錄的通知》(魯教高字〔2014〕20號)要求和專業設置重點,不得設置限制性目錄中的專業。
高校調整專業,應事先對擬調整專業在校學生的培養工作做出妥善安排。擬調整的專業和目標專業應當有相同或相近的學科基礎和辦學基礎,專業代碼前四位應相同。調整專業名稱時,如調整為《專業目錄》專業(除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外),按備案程序辦理;如調整為國家控制布點專業或新專業,按審批程序辦理。調整專業的學位授予門類或修業年限時,按審批程序辦理。
關于專業撤銷,調整專業名稱按撤銷專業處理,必須確保原專業沒有在校生的情況下方可調整變更,并同時提出原專業撤銷申請。對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出現辦學條件嚴重不足、教學質量低下,連續2年就業率較低的專業,除個別特殊專業外,應調減招生計劃直至停招。連續5年不招生的專業,應提出撤銷。
高校可根據社會需要、自身優勢和特點,在專業屬性范圍內自主確定專業培養方向,但專業培養方向不得作為專業申報。專業培養方向不作為招生專業列入招生計劃。
《通知》要求,本科專業總數量在50個及以上的高校,應以調整優化專業結構為主要目標,2018年原則上不予新增本科專業;如確需新增專業且符合重點設置原則的,可采取新增與撤銷或停招和撤銷專業合計等數量置換方式申請,原則上年度調整新設專業數量不超過5個。停招專業須報省教育廳備案,專業恢復招生需重新報備。
專科專業數量多于本科專業數量的本科高校,應盡快調整專業結構,將專科專業調整為相應的本科專業。該類院校年度新增設和調整增設專業數量不超過6個,其中新增設專業數量不超過3個。其他院校年度增設本科專業數量不超過3個。公辦本科院校原則上不再增設專科專業。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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