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0日,記者從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臨沂檢察機關對王某某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的15名被告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王某某、王某一、王某二、宋某某、胡某某、朱某某、王某三、陳某一、李某某、劉某一等10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指控王某四、李某某犯非法拘禁罪;指控楊某某犯尋釁滋事罪;指控劉某二犯非法采礦罪;指控陳某二犯敲詐勒索罪。
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查明,王某某等10人黑社會性質組織自2014年初形成以來,多次組織被告人王某一、王某二、宋某某、胡某某、朱某某、王某三、陳某一、李某某、劉某一等人有組織地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大肆實施各類違法犯罪活動22起,其中涉嫌尋釁滋事罪6起、故意傷害罪1起、開設賭場罪1起、非法拘禁罪6起、敲詐勒索罪1起、合同詐騙罪1起、強迫交易罪1起、非法采礦罪4起、窩藏罪1起。
這一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攫取非法利益,在臨沂市溫水鎮東公利、仲村鎮岐山一帶形成了重大影響和非法控制,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記者 張依盟 [編輯: 張珍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