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袁濤
山東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全面鋪開。記者從5月7日召開的相關會議上獲悉,今年全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范圍將擴大到所有涉農鄉鎮(街道),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產核資工作,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務。
山東把產權制度改革作為破解農業農村改革發展深層次矛盾、加快新舊動能轉換的根本性舉措,采取扎實措施強力推進,各項工作進展順利。目前,山東已經形成了省級全面負責、市級統籌協調、縣級組織實施的工作推進機制。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有15753個村(居)基本完成改革,占總數的18.7%,確認成員1265萬人,清查集體資產1372億元,量化經營性資產1081億元。
根據部署,2018年山東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擴大到所有涉農鄉鎮(街道),重點開展清產核資、成員身份確認等基礎性工作。在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過程中,山東將對鄉、村、組農民集體所有的資源性、經營性、非經營性資產進行清產核資,重點清查核實未承包到戶的集體“四荒”地等資源性資產和集體統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及現金、債權債務,清產核資結果向全體成員公示,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臺賬和登記、保管、使用、處置、備案等制度。在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過程中,山東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程序規范、群眾認可的原則,統籌考慮戶籍關系、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對集體積累的貢獻等因素,協調平衡各方利益,統籌做好所有村(組)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確認工作。
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山東還將有序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經營,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保障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權利,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監督管理體制,加強政策支持,強化農村經營體系建設等。按照實施意見,政府撥款、減免稅費、扶貧投入等形式的資產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可以量化為集體成員持有的股份。各級財政將加大對改革工作的支持,安排專門資金予以保障。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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