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近日從省公安廳獲悉,山東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清障服務收費發生新變化。根據《關于規范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清障服務收費的通知(魯價費發〔2018〕45號)》,平板車救援收費標準平均降幅達53%,車輛停車看護收費標準和五類車的吊車施救收費標準提高。新標準于5月1日起實施。
根據“有升有降”的原則,新的收費政策有如下調整:
一是根據小型平板車和拖車區別不明顯,平板車不分救援車型按現行每車次1500元收費爭議較多的情況,將平板車救援收費標準調整為按車型分類制定。調整后,按基本價測算,平板車救援收費標準平均降幅達53%。
二是根據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反映救援清障收費遠不能滿足救援經費支出的情況,按照彌補成本的原則,適當提高了車輛停車看護收費標準和五類車的吊車施救收費標準:空車停車看護費由每天20元提高到30元,載貨車輛由每天30元提高到35元,五類車的吊車救援收費標準由每車次2100元提高到2500元。
三是通知未列入的收費項目,其收費標準由車主與救援清障機構協商確定,存在爭議的,通過價格評估、調解等方式解決。
根據通知,救援清障由高速公路管理和經營單位統籌組織實施,具體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專職救援隊伍承擔。救援清障機構應與當事人簽訂服務協議(當事人重傷或死亡等特殊情況除外)。服務協議應當載明服務單位、救援時間、拖移地點、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事項,并向當事人提供結算清單及稅務票據,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
記者 李子路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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