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是馬克思總結法國1848年革命經驗和評述1851年12月2日路 易·波 拿巴政變的重要著作。在這部著作中,馬克思運用唯物史觀闡述了當時法國的社會結構和階級斗爭狀況,評述了路易·波拿巴政變的原因、過程和結局,并通過對歷史事件的生動描述和精辟分析,揭示了歷史運動的規律,闡述了評價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的科學方法,指出:“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并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并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承繼下來的條件下創造。”馬克思透徹地分析了資產階級國家的本質,闡明了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提出了無產階級革命必須摧毀舊的國家機器的思想。他指出:“資產階級共和國在這里是表示一個階級對其他階級實行無限制的專制統治。”歷次資產階級革命都沒有動搖在專制君主時代形成的軍事官僚機器,反而把它當做主要的戰利品。而不是把它摧毀。而無產階級革命則必須“集中自己的一切破壞力量”來摧毀舊的國家機器。馬克思在1871年4月12日給路·庫格曼的信中更明確地重申了這一思想:“如果你查閱一下我的《霧月十八日》的最后一章,你就會看到,我認為法國革命的下一次嘗試不應該再像以前那樣把官僚軍事機器從一些人的手里轉到另一些人的手里,而應該把它打碎,這正是大陸上任何一次真正的人民革命的先決條件。”馬克思還闡述了工農聯盟的思想,指出:隨著農民認識到自身利益與資產階級利益的對立,他們“就把負有推翻資產階級制度使命的城市無產階級看做自己的天然同盟者和領導者”,而無產階級革命有了農民的支持,“就會形成一種合唱,若沒有這種合唱,它在一切農民國度中的獨唱是不免要變成孤鴻哀鳴的”。
這部著作是在1851年12月2日政變后不久就動筆撰寫的,馬克思把它定名為《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顯然含有諷刺意味。法國大革命后的共和八年霧月十八日,即1799年11月9日,拿破侖第一發動政變,實行軍事獨裁,改行帝制。1851年12月2日,他的侄子路易·波拿巴步他的后塵,發動政變,廢除共和,復辟帝制,號稱拿破侖第三。在路 易·波 拿巴發動政變的第二天,恩格斯在給馬克思的信中就稱這次政變“演出了霧月十八日的可笑的模仿劇”。這部著作原來準備在共產主義者同盟盟員 約· 魏德邁在美國創辦的德文周刊《革命》上連載。最初計劃寫三篇,但在撰寫過程中不斷擴充,最后共寫了七篇,于1852年3月25日前完稿。《革命》周刊1852年1月只出了兩期,因經濟困難而停刊。1852年5月,魏德邁以單行本形式將這部著作作為不定期刊物《革命》的第一期出版,他在扉頁和前言中誤將標題寫成了《路易—拿破侖的霧月十八日》。
1869年,這部著作由出版商奧·邁斯納在德國漢堡再版。再版前,馬克思重新審定了原文,把書名更正為《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并寫了第二版序言。馬克思在序言中批判了維·雨果和皮·約·蒲魯東在論述路易·波拿巴政變的著作中的唯心史觀,強調對這一事件和人物的分析必須聯系現代階級斗爭的物質經濟條件,指出他的這部著作旨在證明:“法國階級斗爭怎樣造成了一種局勢和條件,使得一個平庸而可笑的人物有可能扮演了英雄的角色。”
馬克思逝世后,這部著作于1885年6月在漢堡出版了第三版。恩格斯對第二版作了少量修辭上的改動,并為第三版寫了序言。他在序言中指出:“正是馬克思最先發現了重大的歷史運動規律。根據這個規律,一切歷史上的斗爭,無論是在政治、宗教、哲學的領域中進行的,還是在其他意識形態領域中進行的,實際上只是或多或少明顯地表現了各社會階級的斗爭,而這些階級的存在以及它們之間的沖突,又為它們的經濟狀況的發展程度、它們的生產的性質和方式以及由生產所決定的交換的性質和方式所制約。這個規律對于歷史,同能量轉化定律對于自然科學具有同樣的意義。”1891年這部著作被譯成法文,同年1月7日—11月12日分32節在法國工人黨機關報《社會主義者報》上連載。這一年還在法國里爾出版了單行本。另外,1889年出版了波蘭文版,1894年出版了俄文版。
這篇著作1930年由陳仲濤譯成中文,上海江南書店出版,書名為《拿破侖第三政變記》;1940年延安解放社又出版了柯柏年翻譯、吳黎平校訂的《拿破侖第三政變記》。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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