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市國土資源房管局發布《關于持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運行的通知》。
通知確定:一是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包括高新區)范圍內,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區三市,下同)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夠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員均不擁有本市戶籍,下同),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對在上述區域內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上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不予認可。二是在本市范圍內(七區三市)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分析認為,我市之前出臺的限外地居民購房和住房2年限售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資投機購房需求。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按照國家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的總體部署,根據全市房地產市場的新形勢、新情況,此次政策調整聚焦于保護剛需、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限購、限售政策力度,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必將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發展。
[編輯: 宗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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