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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公安交警部門曝光2018年第11批66名酒司機,這些酒司機案例中,有本來要查逾期未年審,卻意外查到酒司機,有酒后打車回家,但是半路又自己開車的……
查逾期未年審查到酒司機 4月11日下午,即墨交警鶴山路中隊民警在開發區路口進行稽查布控行動。約15時許,現場執勤民警接大隊指揮中心指令:有一輛白色豐田小型汽車逾期未年審。執勤民警隨即將該車攔截 。執勤民警剛靠上前就聞到該駕駛員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酒氣,經過呼氣測試,駕駛員李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為44.5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由于駕駛員李某某沒有帶駕駛證,根據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將車輛暫扣,并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李某某因酒駕違法行為被處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因車輛逾期未年審處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酒后打車回家半路又開車 4月15日晚,平度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在紅旗路和杭州路路口設置執勤點。晚9點15分左右,一輛寶馬轎車由東向西駛來,民警示意司機停車接受檢查。只見該車司機緩緩將車玻璃降下,低著頭不說話。“請吹氣。”民警對司機說。“不用吹了,我承認我喝酒了。”司機嘆了口氣。
原來,陳某當天晚上是和幾個好朋友一起聚餐,為了避免酒駕,朋友特意給他打了一輛出租車。沒想到,陳某自己覺得沒事,就讓出租車司機把他送到公司樓下,他開上自己的車回家。經檢測,陳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為64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民警對陳某進行了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無證酒駕報廢車上路 4月15日晚,李滄交警在湘潭路設崗夜查,21時許,執勤交警發現一輛魯BB6U06江淮牌小轎車突然加速企圖沖卡,被交警攔下后,交警對駕駛員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65mg/100ml,屬于酒后駕車。隨后,駕駛員拿出了一個駕駛證,可駕駛證上的照片和司機本人想去甚遠,駕駛員只好承認駕駛證不是他本人的。
經查詢,駕駛員姓劉,從未考取駕駛證,并且劉某某開的這輛車還是一輛到達報廢標準的車,80多條違法沒有處理,現場交警依法將車輛查扣。無證且酒駕的劉某某將被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嚴懲。
酒駕睡在收費口 4月15日15時許,青島同三高速交警四中隊民警在膠州收費站外檢查車輛時,發現在入口處有車輛滯留現象,民警以為是有故障車上前查看,卻發現一位中年男子在車上呼呼大睡 。
民警敲打了半天車窗后,男子才打著哈欠醒來,沒想到搖下車窗后,一股濃烈的酒氣撲面而來。民警當即將駕駛員孫某帶至執法站進行酒精吹氣檢測,發現孫某體內酒精含量為每38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執勤民警對駕駛員孫某開具了強制措施憑證將車輛暫扣,并依法對孫某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并處暫扣駕照6個月的處罰。
文/圖 城市信報記者 張林盛 通訊員 欒心龍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