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客戶端記者 馬正拓 通訊員 王正宇
細心的市民最近會發現,島城街頭部分私家車會無緣無故地突然鳴笛,聲音為“滴——滴、滴”一長兩短的節奏。原來,這是國內一款視頻社交平臺的網友們,自發形成的一種接頭“暗號”。但是,雖然這種帶有惡作劇性質的玩法給車主帶來了快樂,但同時也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半島記者10日從公交李滄巴士公司獲悉,為了避免隨意鳴笛給其他市民帶來困擾,該公司聯合交警部門倡議廣大車主遵守禁鳴規定,同時為如何正確鳴笛支招。
據了解,抖音是一款社交軟件,最近一段時間相當火爆,很多年輕人也都成了一名“抖友”。青島公交李滄巴士的駕駛員唐永綱告訴記者,近期他在行駛過程中發現,不少私家車車主會通過“滴——滴、滴”一長兩短的方式互相鳴笛。摸不著頭腦的唐永綱回家詢問兒子才得知,這竟然是“抖友”在馬路上的相互打招呼的暗號,部分私家車車主司機為了驗證會不會在路上碰到“自己人”,不僅在車身尾部粘貼“抖友”、“內涵段子”等貼圖,還會按了幾下喇叭作暗號,引發其他車主鳴笛響應。得知緣由的唐永綱回到單位與同事交流時,才知道不少公交車司機近期都遇到了同樣的困擾。
隨后,李滄公交巴士的駕駛員就街頭隨意鳴笛行為,咨詢了青島交警支隊四流中路中隊交警應詩杰。“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行駛緩慢時,應當停車等候或者依次行駛,不得進入非機動車道、人行道行駛,不得鳴喇叭催促車輛、行人。所以無故亂鳴笛將受到交警部門處罰。”應詩杰說,針對汽車貼紙也同樣有要求,汽車貼紙不得影響安全駕駛,內容須健康向上。法律規定,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將會被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記者獲悉,根據2004年5月新修訂的《青島市環境噪聲管理規定》,行駛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有效的消聲器,其噪聲應當符合國家《機動車輛允許噪聲》標準。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和其他各縣級市、區城區行駛的各種機動車輛,只準使用距車體正前方二米處不超過105分貝(A)、側向衰減量大于19分貝(A)的低響度喇叭。“交警部門也注意到了近期街頭出現的隨意鳴笛現象,目前市區多處都設有禁鳴標志,一旦隨意鳴笛被查處,將從嚴處罰。”應詩杰說,在禁鳴路段鳴笛,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第六十二條第八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將對車主處以100元的罰款。
“不過,亂鳴笛在交通違章行為屬于非常特殊的一種,只能是抓現行并做出現場處罰,非現場處罰會缺乏相應的證據。所以,文明鳴笛等駕車的一些細節還需車主自覺遵守。”應詩杰說,今后將聯合公交車駕駛員 ,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醒島城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駕車,共建美麗青島。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