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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貴峰 相關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介入,以“最嚴監管”來應對“最偽科技”,嚴厲追究相關營銷者虛假宣傳甚至“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的法律責任。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遏制“最偽科技”營銷的泛濫,充分維護消費者權益。 “暗物質可以幫人暗中偷偷長頭發、治脫發”“暗物質維生素功能飲料,來自宇宙的能量,能提神”“石墨烯內褲,能量修復松弛,不下垂”……日前,記者通過市場調查,揭曉一份“最偽科技”蹭概念營銷榜單。
“暗物質洗發水”“石墨烯內褲”……諸如此類亂蹭科學概念的貓膩,其實是顯而易見的——即便不具備相關專業科學知識,僅憑一般的科普常識,也不難分辨出其中的離譜之處。正像相關科學家指出的,“被稱作‘世紀之謎’的暗物質,科學家們求索百年尚未明確是什么、以何種形式存在”,“一條內褲如果用完全單層的純的石墨烯做,至少得幾億美元”。
但是,面對這些“最偽科技”產品,我們決不能“一笑了之”,也不能止于簡單的批評揭露。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此類“最偽科技”仍然會忽悠一些不明真相的消費者,進而損害他們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這些亂蹭科學概念的營銷行為,不僅在科學上站不住腳,而且也是一種明顯涉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比如,我國《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同樣明確,“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對于此類“最偽科技”蹭概念營銷,不僅需要消費者擦亮眼睛、保持應有的消費理性,避免被欺騙,相關市場監管部門也要積極介入,以“最嚴監管”來應對“最偽科技”。比如,及時依法嚴肅查處,嚴厲追究相關營銷者虛假宣傳甚至“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的法律責任。
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遏制上述“最偽科技”營銷的泛濫,充分維護消費者權益。也只有這樣,才能規范、廓清相關市場秩序,充分保護那些真正腳踏實地從事高科技應用的企業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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