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發布《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了山東省向符合條件人才頒發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憑證(“山東惠才卡”),高層次人才憑“山東惠才卡”享受綠色通道服務。
《規定》所指的高層次人才,是指山東省從海內外引進和自主培養的各類高層次人才,主要包括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高層次外國人才和國內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高層次技能人才等。綠色通道服務,是指山東省為高層次人才在魯創新創業提供的出入境和居留、戶籍、住房、配偶隨遷、子女入學、編制、職稱、崗位、薪酬等優惠政策和便利服務。
服務對象有哪些?根據《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層次人才,可以獲得山東省綠色通道服務:
(一)按照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等部門《關于印發〈引進頂尖人才“一事一議”實施辦法〉的通知》(魯組發〔2016〕25號)引進的杰出人才和領軍人才。
(二)經省內單位推薦,入選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及相當層次的高層次人才。主要包括: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入選者,“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長江學者”;國家科學技術獎首位獲得者,中國政府友誼獎、全國創新爭先獎、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主要負責人等。
(三)入選山東省重點人才工程及相當層次的高層次人才。主要包括: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入選者,“外專雙百計劃”個人入選者和入選團隊核心成員,齊魯文化名家,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齊魯杰出人才獎獲得者,山東省科學技術獎最高獎、一等獎首位獲得者,山東省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專業技術二級崗位專家等。
(四)省內單位引進的從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入選國家級、省部級重點人才工程及相當層次的高層次人才;省直有關部門設立的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其中,全職引進到省內事業單位工作的,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
(五)省內單位引進的世界500強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重點領域和關鍵技術崗位上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急需緊缺專業的博士學位人員,具有較好創新創業業績的正高級職稱人員,以及其他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
此外,對引進外國高層次人才和團隊成員及其隨行家屬給予簽證、居留等便利。符合條件的外國高層次人才,由省外國專家管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后,可向我駐外使領館申請辦理5至10年、多次入境的R字簽證。外國高層次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請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應種類簽證。在山東省工作的,可申請辦理2-5年有效期的外國人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符合在華永久居留條件的,可以申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引進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結婚年齡子女要求將戶口遷入山東省的,可以選擇在省內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選擇在工作地集體戶落戶。
住房保障方面,支持各地通過新建或購買合適的商品住房作為人才公寓、人才周轉房等。降低柔性引進人才在魯購房門檻,來魯開展項目合作的省級以上人才工程入選者在購買省內首套住房時,享有本地戶籍人員同等待遇。符合住房補貼政策的,用人單位應一次性發放住房補貼。高層次人才未購買自用住房的,用人單位應當為其租房提供便利,同時按規定發放相應的租房補貼。
全職引進到山東省事業單位工作的高層次人才,可在用人單位編制員額(人員控制總量)內直接辦理納入實名制管理手續;已滿編超編的,可先使用事業單位精簡壓縮等方式收回的編制辦理入編手續,待自然減員后,改為占用用人單位編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高層次人才臨時周轉編制專戶。
引進高層次人才首次參加職稱評審時,不受本人任職和年限限制,可按照業績、能力、水平直接申報相應的職稱,其海外工作經歷、學術和專業技術貢獻可作為參評依據。打通高層次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高層次技能人才可參加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
值得注意的是,全職引進到山東省事業單位工作的高層次人才,首次進行崗位聘用時,相應崗位沒有空缺的,可根據資格條件突破單位崗位總量和最高等級結構比例限制,使用特設崗位聘用。全職在山東省事業單位工作的高層次人才,經批準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的,其薪酬在管理期內納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但不作為績效工資調控基數;高層次人才轉化科研成果獲得的股權、期權及分紅激勵,不納入績效工資管理。鼓勵各地、各用人單位通過項目資助、生活資助等方式,柔性引進、靈活使用海內外高層次人才。
此外,引進高層次人才的配偶一同來并愿意在山東就業的,原則上由用人單位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妥善安排其工作。暫時無法安排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所在市城鎮居民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以適當方式為其發放生活補貼,發放時間不超過3年。
《規定》還在子女入學、醫療保健、社會保險、交通服務、旅游服務、健身服務、休假療養、工商服務、稅務服務、科研服務、海關服務、金融服務、政策宣傳支持、產業環境考察、合作項目推介等方面做出了詳細說明。(詳見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
如何取得“山東惠才卡”?高層次人才經以下程序取得“山東惠才卡”:屬本規定第六條所列高層次人才中(一)(二)(三)類的,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根據重點人才工程人選公布文件和高層次人才基本信息直接頒發“山東惠才卡”;屬本規定第六條所列高層次人才中(四)類的,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后頒發“山東惠才卡”;屬本規定第六條所列高層次人才中(五)類的,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組織綜合評審后頒發“山東惠才卡”;屬本規定第六條所列(四)(五)類高層次人才的,由高層次人才所在(引進)單位為其填寫《山東省高層次人才審核(評審)認定申報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按管理權限經主管部門或設區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組織審核或評審并報經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向其頒發“山東惠才卡”。
此外,“山東惠才卡”設定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待遇享有期限并實行動態管理。國家級、省級重點人才工程設置管理期的,入選高層次人才按管理期享受綠色通道服務;屬引進人才的,按照高層次人才與用人單位的工作合同或工作協議確定的服務期限享受綠色通道服務。無管理期的,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待遇享有期限一般為5年。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高層次人才有違法、違紀或違反其他規定行為的,由所在(引進)單位向同級服務窗口提出意見,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收回“山東惠才卡”,取消其享受綠色通道服務資格。
本規定自2018年3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2月28日。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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