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濟南3月31日電 據山東高速交警發布的出行提示,2018年清明假期期間,禁止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危險品的機動車通行山東省內高速公路。
據了解,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禁行高速時間為:2018年4月4日19時至8日6時。交警部門建議,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分流繞行。對違反規定駛入高速公路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條以及《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責令改正并處2000元罰款,并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對相關運輸企業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同時,抄告交通主管部門和企業,倒查源頭,排查責任。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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