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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全媒體記者 魏海洋
自2017年秋季學期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實施新高考,到2020年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招生新機制。山東新高考方案公布后,立即引起廣大考生和家長的廣泛關注。本報專訪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從一個適用新高考的高中生的角度出發,將各個新高考的要點解讀出來,供廣大學子備考和學習使用。
對于各位適用新高考的學生來說,先要知道的是新高考到底改了那些方面。本次山東高考改革涉及考試、招生、評價等多方面改革,簡單地說就是高考的考試科目、考試形式、升學形式、高校選人模式等都發生了變化。本次高考改革最大的變化是從2020年開始,我省夏季高考招生錄取將建立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新機制,簡稱“兩依據、一參考”。
試題說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考試和等級考試,自2017年秋季學期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實施。
夏季高考
成績由哪些組成?
自2020年起,夏季高考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不分文理科。夏季高考的總分為750分,由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自主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成績組成。
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卷面滿分分值均為150分,總分450分。自主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每科卷面滿分分值均為100分,轉換為等級分按滿分100分計入,等級考試科目總分300分。
合格考試
具體如何安排?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9個學科的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均由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布成績,試卷分值均為100分,60分為合格。語文學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其他8個學科均為90分鐘。
信息技術:采用機考方式,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布成績。試卷分值100分,60分合格。考試時間為40分鐘。
通用技術:分基礎知識測試和技術實踐能力評定兩部分。其中,基礎知識測試部分考試時間40分鐘,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采用機考方式。學生首次基礎知識測試安排在普通高中二年級下學期。
技術實踐能力評定部分由學校根據辦學實際,自主制定實施方案,報市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在課程開設前向學生、家長公布并在模塊修習結束后由市縣統一組織,學校具體實施。一般結合學分認定,采取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方式。主要考核學生上課出勤、團隊合作、技術實踐方案制定、圖樣表達、模型(實物)制作、技術試驗、產品評價等方面情況,每個學生修習完必修模塊應上交1件技術作品,相關材料及作品作為技術實踐能力認定的主要依據。基礎知識測試和技術實踐能力評定兩項都合格,通用技術學科成績方為合格。
體育與健康:采用“運動參與+體質健康測試+運動技能測試”方式進行。運動參與和體質健康測試為過程性評價,時間為高一、高二學年和高三上學期。
運動技能測試時間由學校自主確定,在高三上學期末完成。體質健康測試和運動技能測試成績不合格者,可參加補考。其中,體質健康測試補考應在本學年內完成。運動參與、體質健康測試、運動技能測試全部合格,體育與健康科目方為合格。
藝術(音樂和美術):采用“過程性評價+專項測試”的方式進行。過程性評價時間為高一、高二學年和高三上學期。專項測試時間由學校自主確定,在高三上學期末完成。過程性評價和專項測試成績不合格者,可參加補考。
其中,過程性評價補考時間應在本學期內完成。音樂、美術科目的過程性評價、專項測試皆為合格,音樂、美術科目方為合格。
試題說明:與原來相比,從2017級高中學生開始,學習內容發生了不少變化。
必修學分減了28分
畢業須修滿144學分
2017級學生學習科目與原來沒有區別,依然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等國家規定課程,以及地方或學校開發的課程,仍然使用原來的高中教材。
但必修課程、選修課程調整較大,體現在學分上,必修學分由原來116學分減少為現在的88學分,選修學分由原來不低于28學分增加至現在不低于56學分。
高中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定學時的學習并考核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學分。學生畢業的學分要求為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選修Ⅰ課程(2018級以后稱為選擇性必修課程)不少于42學分,選修Ⅱ課程(含各學科課程標準中選修Ⅱ模塊、專題教育及地方課程、校本課程,2018級以后稱為選修課程)不少于14學分。
普高課程分三類
選修Ⅰ將成選擇性必修
參加新高考的學生需要知道: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修I、選修Ⅱ三類課程構成。
必修課程由國家統一設置,學生必須全部修習,打好共同基礎,促進全面發展。必修模塊學習順序可根據學校教學情況適當調整。選修Ⅰ課程由國家統一設置,學生必須從中選擇相應模塊修習,滿足學生升學就業基本需要,促進學生個性發展。選修Ⅱ課程由國家在必修與選修Ⅰ基礎上設置的拓展、提高、整合性課程和地方或學校開發的課程組成,學生按照需要修習,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特殊需要,促進學生特長發展。2018級及以后學生,選修Ⅰ課程名稱修改為選擇性必修課程,選修Ⅱ課程名稱修改為選修課程。
2018級之后學生
綜合實踐分為三部分
2017級學生綜合實踐活動主要通過考察探究、社會服務、職業體驗等方式實施。考察探究活動6學分,以研究性學習活動、研學旅行、野外考察為主,學生至少應完成2個課題或項目。
社會服務活動5學分,以公益活動、志愿服務為主,三年不少于25個工作日。職業體驗活動4學分,以軍訓、學生發展指導為主,其中軍訓1學分、學生發展指導4學分(含選修Ⅱ中的1學分)。
黨團教育活動1學分。利用課外時間安排活動原則上不超過綜合實踐活動總時間的三分之一。
2018級及以后學生,綜合實賤活動由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三部分組成,主要通過考察探究、社會服務、職業體驗等方式進行,由學校統籌規劃與實施。綜合實踐活動共14學分:研究性學習6學分,完成2個課題研究或項目設計,以開展跨學科研究為主;社會實踐6學分,包括黨團活動、軍訓、社會考察、職業體驗等;志愿服務2學分,在課外時間進行,三年不少于40小時。
[編輯: 王連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