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李珍 王洪智 通訊員 時滿鑫 王俊陽 報道
半島都市報3月29日訊 3月29日上午,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青島法院保障新舊動能轉換、加強產權保護行政審判典型案例。半島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2017年,青島全市兩級法院共審結涉新舊動能轉換和產權保護一審行政案件843件,多集中在資源、城建和市場監管等領域。
青島中院希望通過發布這些案例,進一步促進行政機關正確履行職責,強化守信踐諾,增強依法保護產權的能力;引導人民群眾樹立產權保護意識,增強創新創業信心,推動形成全社會重視和支持產權保護的良好法治環境。青島法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落實服務保障新舊動能轉換的各項措施,主動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青島市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深入實施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
典型案例選登
促進政府審慎執法守信踐諾
青島市某區某街道辦事處采用社會投資方式對該街道全境實施公交站亭建設,臨沂某傳媒有限公司(民營企業)在受邀投資范圍之列,并取得了《城市公共基礎設施行政許可事項許可證》,實際投資建設了部分公交站亭。因認為所建設公交站亭屬建設工程但未另行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手續,青島市某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以先行登記保存證據的名義對其中37處公交站亭予以強制拆除,并統一存放于某處。臨沂某傳媒公司為此申請行政復議,青島市某區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確認某區行政執法局拆除涉案公交站亭的行政行為違法。
法院生效判決認為,某區行政執法局以先行登記保存證據的名義對涉案公交站亭實施的拆除行為已經生效的行政復議決定確認違法,故某區行政執法局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六條之規定,對其違法拆除行為造成的后果承擔賠償責任或采取補救措施。鑒于臨沂某傳媒公司曾與該區行政執法局簽訂合同,屬行政協議且該局亦認可曾以協調會形式將涉案路段的公交站亭交由該公司建設,故本案應充分考慮實際效果,由某區行政執法局另行采取補救措施更為妥當。遂判決某區行政執法局于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對臨沂某傳媒公司依法采取補救措施。
切實保護企業財產權利
2012年11月,青島某集團有限公司與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簽訂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受讓人應在按本合同約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讓價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讓價款繳納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第十三條約定:……其他土地利用要求以青島市規劃局某區分局《建設工程規劃審查復函意見書》為準。某集團公司依據合同的約定繳納了全部的土地出讓金7085054.35元,并向市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權屬登記。市國土局以某集團公司未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由,拒絕為其頒發土地權屬證書。某集團公司以該國土局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侵害了其合法權益為由提起訴訟,訴請判令市國土局履行法定職責。
法院生效判決認為,就已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申請土地登記而言,按照《土地登記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只需要當事人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后,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即可,法律法規未規定辦理土地登記必須提交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判決市國土局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某集團公司的申請事項依法履行法定職責。
依法規范供地行為
2014年5月,青島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與某區某街道辦事處簽訂《投資項目協議書》,約定該街道辦事處向該公司提供涉案土地用于新型抗生素替代產品相關項目。2015年2月,某生物科技公司通過掛牌出讓方式競得涉案地塊,并與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簽訂了《成交確認書》,約定該公司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報批手續,并簽訂出讓合同,若逾期不簽訂,市國土局有權取消其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某區分局受市國土局委托與該公司簽訂《土地交付確認書》,第二條第五項約定:符合土地交付條件,地塊內所有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均已消除干凈,現為“凈地”。某生物科技公司未按規定時間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某區國土分局遂取消其競得資格,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該公司主張其未按期簽訂合同的原因是涉案土地上空有六根高壓線,導致其無法辦理規劃手續開工建設,故提起訴訟要求確認掛牌行為無效。法院生效判決認為,國土資源部《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了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供應土地應當符合的具體條件要求,而本案經人民法院現場勘驗發現,涉案土地上空有六根高壓線通過,導致無法在所競得土地上進行開發建設,故涉案土地不具備供應土地應當符合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予以掛牌出讓違反上述規定,遂判決確認市國土局掛牌行為無效。
[編輯: 張珍珍]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